詳細介紹
一.概述
GDY-II型10KV高壓聲光驗電器,該驗電器是電力系統及工礦企業用電作業*的安全工具,它用于檢測10kV-500kV線路或設備是否帶有運行工頻電壓,以確保在停電檢修的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
1.1該驗電器是電力系統及工礦企業用電作業*的安全工具,它用于檢測0.1kV-500kV線路或設備是否帶有運行工頻電壓,以確保在停電檢修的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本公司生產的聲光驗電器,分為0.1kV至500kV七個電壓等級產品,供用戶按實際運行電壓等級選擇訂貨。驗電時它即發出聲和光雙重報警信號,以提示工作人員被檢線路或設備帶電。該驗電器在電力工業電力安全工器具檢測中心通過型式試驗,主要技術指標符合DL740-2000電力行業標準及IEC技術標準。產品通過省級鑒定并經電力工業審查,同意在國內推廣使用。
1.2GDY-II型10KV高壓聲光驗電器具有很高的抗干擾性能,防短接能力,防電火花性能和辨別直流高壓性能(對直流無反應,只是接觸時短促響一聲)。自檢測功能:本驗電器電路處連續監控狀態,只要一按自檢測按鈕,如聲光訊號正常,就具有全電路自檢測功能,即證明驗電器指示器處于正常臨近狀態,可進行驗電操作。
二、使用方法
2.1 為保證人身和設備的安全,確保驗電器的完好性,驗電器與發生器應在空氣流通環境干燥的地點存放。
2.2 電氣設備上使用驗電器進行驗電操作,應遵照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的有關規定進行。
2.3 使用前,應根據被驗電氣設備的額定電壓,選用合適型號的驗電器。以免危及操作者人身安全或產生誤判。
2.4 操作人員必須手握操作手柄并將操作桿全部拉出定位后方可按有關規定順序進行驗電操作。(注意操作中是將驗電器漸漸移向設備,在移近過程中若有發光或發聲指示,則立即停止驗電。)
2.5 在非全部停電場合進行驗電操作,應先將驗電器在有電部位上測試,再到施工部位進行測試,然后回復到有電部位上復測,以確保安全。不得以驗電器的自檢按鈕試驗替代本項操作。自檢按鈕試驗僅供參考。
2.6 在全部停電場合進行驗電操作時,應在驗電操作前使用本公司生產的相應電壓等級的“驗電信號發生器”對該驗電器進行完好性的驗證后,方可進行驗電操作。
2.7 若發現驗電器欠壓指示燈點亮時,則提示需立即更換新電池后再繼續試驗。若出現驗電器損壞時,切勿擅自處理,請及時與我公司聯系修理或更換。
2.8 驗電器的電子元件有自然老化的過程,為確保驗電操作的安全可靠,保障電網設備及驗電操作人員的人身安全,驗電器如遇損壞,切勿擅自處理,請及時與我廠聯系維修調換,只要不是人為原因造成的,驗電器自身質量問題而出現故障的,一年內免費維修或更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