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電池的保養與維護
1. 分類:
1) 酸性、堿性
2) 普通酸性蓄電池、免維護型酸性蓄電池
2. 鉛酸蓄電池的維護保養
為使蓄電池保持良好的性能和延長其使用壽命,浮充狀態的蓄電池應每月定期進行一次強充電和放電。蓄電池的性能好壞和使用壽命長短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平時的維護保養。蓄電池應定期檢查維護(清潔、測比重、補充蒸餾水、充放電。),特別要防止液位下降未及時補充蒸餾水、過放電、過充電、放電后充電不及時、長期充電不足。
1) 蓄電池所用電解液密度應在1.260-1.280之間,氣溫高的季節,可取下限密度值,氣溫低的季節取上限值。
2) 放電后的蓄電池應及時補充電,不得擱置12小時以上。
3) 串聯充電的蓄電池應為同型號,相互間放電程度相差不得超過15%。
4) 充電過程中電池溫度不宜過高,過高時應采取措施進行降溫。
5) 蓄電池在使用中要注意放電程度,禁止過放電,一般情況下放電量不得超過額定容量的50%,對其放電程度的判定可由電解液密度來確定,電解液密度每降低1%,容量減少6%。
6) 應經常檢查電解液的液面高度和密度,并給予調整;由于水份蒸發液面降低的須加蒸餾水調整;由于電解液濺出而降低的,可注入與電解液密度相同的硫酸溶液;在一般情況下仍可用蒸餾水調整。
7) 蓄電池及周邊要保持清潔無雜物,經常清洗排氣栓透氣孔,用干布擦去表面灰塵和臟物。
8) 防止金屬器具將電極柱短路,以免發生爆炸造成人員傷亡。
9) 充電室內應有良好的通風設備,嚴禁在充電室內吸煙或進行明火作業。
10) 防止蓄電池內掉入鐵、銅等雜質。
11) 對于用一段時間后,容量不佳的電池、過放電的電池、經常充電不足的電池,要進行均衡充電處理(充電電流應為普通充電電流的1/4)以平衡改進蓄電池的性能。
12) 蓄電池在使用過程中,不能全充全放的,每三個月要進行一次20小時率檢查放電,以防止極板硫酸鹽化,保證蓄電池的容量。
3. 免維護型酸性蓄電池
免維護型酸性蓄電池交船時要查看出廠日期,一般免維護電池從出廠到使用可以存放10個月,其電壓與電容保持不變,質量差的在出廠后的3個月左右電壓和電容就會下降。收貨時選離生產日期有3個月的,當場檢查電池的電壓和電容是否達到說明書上要求,若電壓和電容都有下降的情況則說明它里面的材質不好,那么電池的質量肯定也不行,必要的話要求供貨商更換。免維護型蓄電池不能進行快速充電,否則,蓄電池可能會發生爆裂。免維護蓄電池上裝有比重指示計,它會隨電解液比重的變化而改變顏色,并可以指示蓄電池的存放電狀態。當比重指示計的指示眼呈綠色時,表明充電已足,蓄電池正常;當指示眼綠點很少或為黑色,表明蓄電池需要充電;當指示眼顯示顯示為淡黃色或紅色時,說明該蓄電池內部有故障已接近報廢,即使再充電,使用壽命也不長。免維護型酸性蓄電池的設計與制造使之在壽命期內無須加入任何電解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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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啟用新的鉛酸性蓄電池
對于未加電解液的蓄電池,先清潔蓄電池外表,旋開加液孔蓋,疏通通氣孔,然后將供貨商提供的配置好的電解液小心加入蓄電池內(加之前測量電解液比重并記錄,應該在1.25~1.28g/cm3),液位至高出蓄電池電極隔板10-15毫米的位置,加好電解液后,將蓄電池靜置2-3小時后便可接線進行初充電。注意接線正負極性要正確,電纜與電極柱要接牢固,接好線后在電極柱和電纜端子上涂上凡士林以防生銹腐蝕。
5. 鉛酸蓄電池的初充電
新的初次使用的蓄電池投入正常使用前要進行初充電(Initial charge)。
初充電通常采用分段恒流充電法,即di一階段采用較大充電電流充電,一般為蓄電池容量的1/10左右;第二階段采用較小充電電流充電,一般為di一階段充電電流的一半。以容量為200安時(A/H)的蓄電池為例,di一階段充電電流可取15-20安培;第二階段充電電流可取7-10安培。若環境溫度高或電解液過熱可將充電電流減小甚至暫時停止充電。di一階段充電時間一般要24小時左右,第二階段一般比di一階段短一些,具體時間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充電終了的判斷方法是蓄電池電壓、比重達到正常值,極板上下產生均勻氣泡,電解液清澈,比重較長時間穩定不變,停充一段時間后再充時有大量氣泡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