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東莞市恒準標物計量研究院有限公司>>環(huán)境類標準物質>>固廢污泥標準物質>> RMH-G233污泥中鉻分析標準物質
供貨周期 | 現(xiàn)貨 | 規(guī)格 | 50克/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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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號 | RMH-G233 | 應用領域 | 綜合 |
本標準物質對污泥中鉻的含量的研究和監(jiān)控具有重要意義,可用于農業(yè)、地質、環(huán)保和衛(wèi)生等領域相關分析測試中方法精密度評價及過程中質量控制。
一. 樣品制備
本標準物質選擇經篩查的城市市政污泥為基體,在制備過程中經風干、去雜質并磨粉、高速混合等特殊均質化手段,經干燥后將樣品在潔凈室分裝于聚乙烯瓶中,并經Co60輻射滅菌后避光保存。
二. 特性量值及不確定度
編號 | 物質名稱 | 標準值(mg/kg) | 擴展不確定度(mg/kg)(K=2) |
RMH-G233 | 鉻 | 241 | 27 |
本標準物質特性量值的不確定度評定中主要考慮多家實驗室聯(lián)合定值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標準物質均勻性檢驗和穩(wěn)定性檢驗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
三. 均勻性檢驗和穩(wěn)定性考察
四. 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標準物質采用多家實驗室聯(lián)合定值方式進行賦值。定值方法為常壓和微波消解-電感耦合等離子體法(ICP-OES)、常壓和微波消解-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AAS),通過使用滿足計量學特性要求的測量方法和計量器具,保證標準物質特性量值的溯源性。
五. 包裝、儲存及使用
本標準物質以聚乙烯瓶封裝,每瓶50g,在避光、清潔、室溫處保存;打開和使用過程中嚴格防止玷污。規(guī)定最小取樣量為0.25g,使用時請不要低于該取樣量。
本標物僅適用于標準CJ/T221-2005《城市污水處理廠污泥檢驗方法》中規(guī)定的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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