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地類別 | 國產 | 價格區間 | 1萬-5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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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分類品牌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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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結構防火涂料及隔熱效率試驗爐 建材及制品單體燃燒試驗裝置 酒精噴燈燃燒試驗儀 塑膠跑道面層材料阻燃儀 安全帽阻燃性能試驗儀 阻燃性測試儀 紙面石膏板遇火穩定性測試 阻燃紙和紙板燃燒測試儀 粘結強度檢測儀 分體式汽車內飾燃燒性能儀 汽車內飾燃燒性能儀風速儀 汽車內飾燃燒性能測試儀 點著溫度測試儀 小室法防火涂料測試儀 單根電線電纜垂直燃燒儀 紡織品垂直燃燒儀 泡沫水平垂直燃燒試驗儀 針焰及水平垂直試驗一體機 漏電起痕測試儀 隧道法防火涂料測試儀 大板法防火涂料測試儀 初期干燥抗裂性試驗裝置 鋼結構防火涂料小樣試驗爐 絕熱用巖棉熱荷重測試儀 建材制品燃燒熱值測試裝置 電腦觸摸屏建材煙密度測試 電腦觸摸屏建材不燃性試驗 建材可燃性試驗爐 電工套管阻燃性能測試儀 數顯式溫控款氧指數測定儀 流量計式氧指數測定儀 數顯式氧指數測定儀 水平垂直燃燒試驗儀 針焰試驗機 灼熱絲試驗儀
產品簡介
詳細介紹
CZF-5(UL94)水平垂直燃燒試驗機
一、水平垂直燃燒試驗機適用范圍
用于測試塑料類及非金屬材料類物質燃燒性能的試驗儀器。適用于塑料和非金屬材料試樣處于50W火焰條件下,水平或垂直方向燃燒性能的試驗室測定方法。(實物如右圖)
二、產品功能特點
1.可編程控制器觸摸屏+PLC控制,實現控制/檢測/計算/數據顯示多功能
2.自動化程度高:自動記錄試驗時間,自動顯試結果,自動計時,自動點火,施焰結束后本生燈自動退回,可選擇是否關閉燃氣
3.啟動時可選擇是否自動點火
4.式樣夾前、后、上、下進退均可觸摸屏操控,啟動、停止、燃氣、計時、點火、保存、保存、照明、排風均通過觸摸屏控制實現,指尖輕觸即可完成試驗
5.計時按鈕配合PLC自動記錄儲存燃燒耗時間
6.試驗時間系統自動記錄,并生成試驗結果
三、相三、相關技術參數
①儀器合適工作條件及主要技術指標
環境溫度:室溫~40℃; 相對濕度:≤75%;
供電電壓和功率:220V±10% 50HZ 功率150W
水平與垂直燃燒測試程序在觸摸屏上可切換,試驗結果可存儲在觸摸屏內,試驗結果可查詢;
本生燈自動點火,自動計時,點火時間任意設定(可在觸摸屏上預設)
本生燈內徑9.5mm±0.5mm
本生燈啟動前可選擇是否自動點火
施加火焰完畢本生燈自動退回,本生燈退回是可選擇是否關閉燃氣
氣源:液化石油氣(仲裁時加工業甲烷氣);
鋼板靜電噴箱體
大于0.5立方米(支持非標定做0.75m3、1m3大小及不銹鋼材質箱體)
儀器重量約:100kg
工作電源 : 220V AC 50HZ
計時范圍:0~999.9s 記時精度:10s±0.2s 30s±0.2s;
施焰時間 : 0~999.9S(可調,可在觸摸屏上預設)
余焰時間 : 0~999.9S
余灼時間 : 0~999.9S
線性燃燒速率(V)PLC自動計算,觸摸屏顯示并保存
燃燒角度 : 0°、20°、45°可選擇
火焰高度 : 20mm ~ 175mm 可調
火焰溫度:(100-1000)℃可調
氣體流量 : 氣體流量105ml/min-1000ml/min可調
燃 燒 燈 : 燈管內徑9.5±0.3mm,長度:100mm±10mm
時間裝置 : 能到0.1S
位置調節 : 樣品夾支架可上下、左右調節,燃燒座可前后調節,調節行程均大
外型尺寸:寬1160mm×深600mm×高1310(含腳)mm
燃燒試驗區容積:>0.5立方,長*寬*高約900mm×590mm×1050mm, 背景黑色,背景照度≤20Lux
頂部配有靜音且防回流排風裝置,試驗結束后可排出燃燒所產生煙氣
②設計標準:
GB-T2408-2008《塑料燃燒性能的測試-水平法和垂直法》(ANSI/UL94 -2006)
GBT10707-2008《橡膠燃燒性能的測定 》方法B(即GB-T13488《橡膠燃燒性能測定—垂直燃燒法》)
③適用標準:
GJB360B-2009 電子及電氣元件試驗方法 111
GB/T5169.16-2008
ANSI/UL94
IEC60950-1、
IEC695-2-2
四、產品配置
1.設備主機 壹臺
2.電源線 壹根
3.滴落盤 壹只
4.點火器 壹只
5.螺絲刀 壹只
6.緊箍 貳個
7.氣源管 壹點伍米
8.備用標尺 壹把
9.說明書 壹份
10.合格證 壹張
以下為UL94標準:
HB 級防火試驗(Horizontal Burning Test)
樣品要求:
1) 片狀:切割、熔鑄、擠塑等方式均可,邊沿光滑、表面干凈、密度均勻
2) 尺寸:長×寬:125±5mm × 13.0±0.5mm,需要提供測試的小厚度樣品和 3mm(-0.0, 0.2)厚度樣品,若樣品小厚度大于 3mm 或者厚度小于 3mm,則可以不用提供 3mm 樣品; 樣品厚度不超過 13mm,寬度不超過 13.5mm,角半徑不大于 1.3mm
3) 系列:若顏色、密度等有多種型號,則要提供相應的有代表性的樣品
4) 數量:樣品少 2 套、每套 3 件樣品
測試程序:
1) 劃線:25±1mm,100±1mm
2) 夾持:夾住靠近 100mm 處的樣品尾端,長度方向保持水平,寬度方向與水平面成 45o±2o,絲網固定在樣品下面 100±1mm 處
3) 燃具:甲烷流量 105ml/min,背壓力 10mm 水柱
4) 火焰:焰高 20±1mm
5) 燃燒:焰爐傾斜 45o,置入火焰 6mm 深處,30±1 秒或燃燒至 25mm 處時移走焰爐
6) 計時:火焰燃燒至 25±1mm 處時開始計時,計下停燃燒時所用的時間和燃燒過的長度
7) 計算:V=60L/t,V 是燃燒速度(mm/min),L 是燃燒過的長度(mm),t 是燃燒時間(s)
試驗記錄:
1) 火焰是否燃燒至 25±1mm 或 100±1mm 處
2) 火焰燃燒至 25±1mm 和 100±1mm 之間,記錄燃燒過的長度(L)和燃燒此長度所用的時間(t)
3) 若火焰燃燒通過了 100±1mm,則記錄從 25±1mm 處到 100±1mm 處所用的時間
4) 計算所得出的燃燒速度
HB 火焰等級的評定:
1) 跨度 75mm 上厚度 3.0~13mm 的樣品,燃燒速度≤40 mm/min
2) 跨度 75mm 上厚度<3.0 的樣品,燃燒速度≤75 mm/min
3) 在 100mm 之前停止燃燒
結果符合上述條件的樣品則為 HB 級
說明:① 3±0.2mm 的樣品能通過火焰測試,則此結論適用于厚度在 1.5~3mm 之間的所有樣品;②樣品至少需要 2 套,每套 3 件,若套中僅一件樣品不合格,則可以用第二套樣品來重新試驗。
V 級防火試驗(Vertical Burning Test, V-0 / V-1 / V-2)
樣品要求:
1) 片狀:切割、熔鑄、擠塑等方式均可,邊沿光滑、表面干凈、密度均勻
2) 尺寸:長×寬:125±5mm × 13.0±0.5mm,需要提供測試的小厚度樣品和厚度樣品;樣品厚度不超過 13mm,如果小厚度樣品和厚度樣品測試得出的結果不*,則還需提供中間尺寸的樣品,中間尺寸厚度跨度不超過 3.2mm;角半徑不大于 1.3mm
3) 系列:若顏色、密度等有多種型號,則要提供相應的有代表性的樣品
4) 數量:樣品少 2 套、每套 5 件樣品
樣品預處理:
1) 23±2C,50±5%RH,48 Hours min.
2) 空氣交換爐,70±1C,168 Hours 后置入干燥器中,室溫下冷卻至少 4 小時
測試程序:
1) 夾持:從上端夾入 6mm,長度方向朝下,樣品下端離預置棉花層上表面保持 300±10mm 距離,100%純度的棉花,重量 0.08g,尺寸 50mm×50mm,厚度不超過 6mm
2) 燃具:甲烷流量 105ml/min,背壓力 10mm 水柱
3) 火焰:焰高 20±1mm
4) 燃燒:火焰中心置于樣品下邊沿中點處,燃具頂部到樣品下端距離為 10±1mm,維持 10±0.5 秒,如果燃燒過程中樣品出現形狀和位置的變化,燃具要隨之調整,若測試過程中有熔融物滴落,可將燃具傾斜至 45o,燃燒 10±0.5 秒后以 300mm/min 的速度移開燃具至少 150mm,同時開始記錄余焰時間 t1,余焰停止時立刻再次燃燒 10±0.5 秒,移開后記錄余焰時間 t2和余燃時間t3
說明:余焰和余燃的判別可以用小片棉花接觸,能點燃則為余焰
如果點燃后火焰熄滅,則忽略該樣品,用另外的樣品進行測試。若是因為樣品發出的氣體將火焰熄滅,則
應立即點燃燃具繼續燃燒,直到燃燒時間達到 10±0.5 秒時停止并移開燃具
試驗記錄:
1) 次余焰時間 t1
2) 第二次余焰時間 t2
3) 第二次余燃時間 t3
4) 樣品是否燃盡
5) 試驗過程中滴落的微粒是否點燃棉花V 火焰等級的評定:
V-0 | V-1 | V-2 | |
單個樣品的t1/t2 | ≤10S | ≤30S | ≤30S |
單個樣品的t1+t2 | ≤50S | ≤250S | ≤250S |
單個樣品的t2+t3 | ≤30S | ≤60S | ≤60S |
是否燃盡 | 否 | 否 | 否 |
是否點燃棉花 | 否 | 否 | 是 |
說明:五個樣品中僅有一個樣品不合格,可用第二套樣品來進行測試;當 t2 +t3 為 51~55 秒(V-1)或251~255秒(V-2)時也會用另外一套樣品來進行結果驗證
尼龍 66 申請V-2級時,要以小于 120RV 的形式提供,如果RV等于或大于120,怎模塑樣品的RV 不能小于RV的70%
5V 級防火試驗(500W 125mm Vertical Burning Test, 5VA / 5VB)
樣品要求:
1) 片狀:切割、熔鑄、擠塑等方式均可,邊沿光滑、表面干凈、密度均勻
2) 尺寸:條狀樣品,長×寬:125±5mm × 13.0±0.5mm,提供小厚度的樣品;塊狀樣品,150±5mm ×150±5mm 提供小厚度的樣品;厚一點的樣品也需要提供,以防測試結果不*,樣品厚度不超過 13mm,角半徑不超過 1.3mm。
3) 材料范圍:
樣品預處理:
1) 23±2C,50±5%RH,48 Hours min.
2) 空氣交換爐,70±1C,168 Hours 后置入干燥器中,室溫下冷卻至少 4 小時
測試程序:
1) 夾持:從上端夾持 6mm,長度方向垂直,樣品下端距桌面預置棉花層的上表面 300±10mm,棉花為100%純棉,重量為 0.08g,尺寸為 50mm×50mm,厚度為 6mm
2) 燃具:甲烷流量 965ml/min,背壓力 125±25mm 水柱
3) 火焰:焰高 125±10mm,內焰 40±2mm,傾斜 20±5o,窄邊對準燃具
4) 燃燒:從樣品角尖處開始燃燒,保證內焰接觸樣品,燃具傾斜 20o,燃燒5±0.5 秒,共進行 5 次燃燒,如果燃燒過程中有粒子滴落、樣品收縮或伸張,要相應地調整燃具以保證內焰接觸樣品
試驗記錄:
1) 余焰時間和余燃時間
2) 滴落粒子是否點燃棉花塊
狀樣品測試:
1) 水平地夾持樣品
2) 火焰作用在樣品底面中心處,燃具傾斜 20±5o,內焰接觸樣品
3) 作用 5±0.5 秒,然后移走燃燒并保持 5±0.5 秒,作用 5 次后停止,當所有余焰和余燃均停止后,觀察并記錄樣品是否被燒穿
5V 火焰等級的評定:
5VA | 5VB | |
單個樣品的余焰和余燃時間 | ≤60S | ≤60S |
是否點燃棉花 | 否 | 否 |
單個樣品的t2+t3 | ≤30S | ≤60S |
是否被燒穿 | 否 | 是 |
說明:
1) 結果需根據條狀樣品和塊狀樣品的測試結果進行判定
2) 進行 5V 防火試驗的材料需先符合 V 級防火試驗的測試要求
3) 5 個條狀樣品中僅有 1 個不合格或 3 個塊狀樣品僅有一個不合格,可用另外一組樣品進行重測。
VMT 級防火試驗(Thin Material Vertical Burning Test, VMT-0/ VMT-1/ VMT-2)
以下為UL94標準:
HB 級防火試驗(Horizontal Burning Test)
樣品要求:
1) 片狀:切割、熔鑄、擠塑等方式均可,邊沿光滑、表面干凈、密度均勻
2) 尺寸:長×寬:125±5mm × 13.0±0.5mm,需要提供測試的小厚度樣品和 3mm(-0.0, 0.2)厚度樣品,若樣品小厚度大于 3mm 或者厚度小于 3mm,則可以不用提供 3mm 樣品; 樣品厚度不超過 13mm,寬度不超過 13.5mm,角半徑不大于 1.3mm
3) 系列:若顏色、密度等有多種型號,則要提供相應的有代表性的樣品
4) 數量:樣品少 2 套、每套 3 件樣品
測試程序:
1) 劃線:25±1mm,100±1mm
2) 夾持:夾住靠近 100mm 處的樣品尾端,長度方向保持水平,寬度方向與水平面成 45o±2o,絲網固定在樣品下面 100±1mm 處
3) 燃具:甲烷流量 105ml/min,背壓力 10mm 水柱
4) 火焰:焰高 20±1mm
5) 燃燒:焰爐傾斜 45o,置入火焰 6mm 深處,30±1 秒或燃燒至 25mm 處時移走焰爐
6) 計時:火焰燃燒至 25±1mm 處時開始計時,計下停燃燒時所用的時間和燃燒過的長度
7) 計算:V=60L/t,V 是燃燒速度(mm/min),L 是燃燒過的長度(mm),t 是燃燒時間(s)
試驗記錄:
1) 火焰是否燃燒至 25±1mm 或 100±1mm 處
2) 火焰燃燒至 25±1mm 和 100±1mm 之間,記錄燃燒過的長度(L)和燃燒此長度所用的時間(t)
3) 若火焰燃燒通過了 100±1mm,則記錄從 25±1mm 處到 100±1mm 處所用的時間
4) 計算所得出的燃燒速度
HB 火焰等級的評定:
1) 跨度 75mm 上厚度 3.0~13mm 的樣品,燃燒速度≤40 mm/min
2) 跨度 75mm 上厚度<3.0 的樣品,燃燒速度≤75 mm/min
3) 在 100mm 之前停止燃燒
結果符合上述條件的樣品則為 HB 級
說明:① 3±0.2mm 的樣品能通過火焰測試,則此結論適用于厚度在 1.5~3mm 之間的所有樣品;②樣品至少需要 2 套,每套 3 件,若套中僅一件樣品不合格,則可以用第二套樣品來重新試驗。
V 級防火試驗(Vertical Burning Test, V-0 / V-1 / V-2)
樣品要求:
1) 片狀:切割、熔鑄、擠塑等方式均可,邊沿光滑、表面干凈、密度均勻
2) 尺寸:長×寬:125±5mm × 13.0±0.5mm,需要提供測試的小厚度樣品和厚度樣品;樣品厚度不超過 13mm,如果小厚度樣品和厚度樣品測試得出的結果不*,則還需提供中間尺寸的樣品,中間尺寸厚度跨度不超過 3.2mm;角半徑不大于 1.3mm
3) 系列:若顏色、密度等有多種型號,則要提供相應的有代表性的樣品
4) 數量:樣品少 2 套、每套 5 件樣品
樣品預處理:
1) 23±2C,50±5%RH,48 Hours min.
2) 空氣交換爐,70±1C,168 Hours 后置入干燥器中,室溫下冷卻至少 4 小時
測試程序:
1) 夾持:從上端夾入 6mm,長度方向朝下,樣品下端離預置棉花層上表面保持 300±10mm 距離,100%純度的棉花,重量 0.08g,尺寸 50mm×50mm,厚度不超過 6mm
2) 燃具:甲烷流量 105ml/min,背壓力 10mm 水柱
3) 火焰:焰高 20±1mm
4) 燃燒:火焰中心置于樣品下邊沿中點處,燃具頂部到樣品下端距離為 10±1mm,維持 10±0.5 秒,如果燃燒過程中樣品出現形狀和位置的變化,燃具要隨之調整,若測試過程中有熔融物滴落,可將燃具傾斜至 45o,燃燒 10±0.5 秒后以 300mm/min 的速度移開燃具至少 150mm,同時開始記錄余焰時間 t1,余焰停止時立刻再次燃燒 10±0.5 秒,移開后記錄余焰時間 t2和余燃時間t3
說明:余焰和余燃的判別可以用小片棉花接觸,能點燃則為余焰
如果點燃后火焰熄滅,則忽略該樣品,用另外的樣品進行測試。若是因為樣品發出的氣體將火焰熄滅,則
應立即點燃燃具繼續燃燒,直到燃燒時間達到 10±0.5 秒時停止并移開燃具
試驗記錄:
1) 次余焰時間 t1
2) 第二次余焰時間 t2
3) 第二次余燃時間 t3
4) 樣品是否燃盡
5) 試驗過程中滴落的微粒是否點燃棉花V 火焰等級的評定:
V-0 | V-1 | V-2 | |
單個樣品的t1/t2 | ≤10S | ≤30S | ≤30S |
單個樣品的t1+t2 | ≤50S | ≤250S | ≤250S |
單個樣品的t2+t3 | ≤30S | ≤60S | ≤60S |
是否燃盡 | 否 | 否 | 否 |
是否點燃棉花 | 否 | 否 | 是 |
說明:五個樣品中僅有一個樣品不合格,可用第二套樣品來進行測試;當 t2 +t3 為 51~55 秒(V-1)或251~255秒(V-2)時也會用另外一套樣品來進行結果驗證
尼龍 66 申請V-2級時,要以小于 120RV 的形式提供,如果RV等于或大于120,怎模塑樣品的RV 不能小于RV的70%
5V 級防火試驗(500W 125mm Vertical Burning Test, 5VA / 5VB)
樣品要求:
1) 片狀:切割、熔鑄、擠塑等方式均可,邊沿光滑、表面干凈、密度均勻
2) 尺寸:條狀樣品,長×寬:125±5mm × 13.0±0.5mm,提供小厚度的樣品;塊狀樣品,150±5mm ×150±5mm 提供小厚度的樣品;厚一點的樣品也需要提供,以防測試結果不*,樣品厚度不超過 13mm,角半徑不超過 1.3mm。
3) 材料范圍:
樣品預處理:
1) 23±2C,50±5%RH,48 Hours min.
2) 空氣交換爐,70±1C,168 Hours 后置入干燥器中,室溫下冷卻至少 4 小時
測試程序:
1) 夾持:從上端夾持 6mm,長度方向垂直,樣品下端距桌面預置棉花層的上表面 300±10mm,棉花為100%純棉,重量為 0.08g,尺寸為 50mm×50mm,厚度為 6mm
2) 燃具:甲烷流量 965ml/min,背壓力 125±25mm 水柱
3) 火焰:焰高 125±10mm,內焰 40±2mm,傾斜 20±5o,窄邊對準燃具
4) 燃燒:從樣品角尖處開始燃燒,保證內焰接觸樣品,燃具傾斜 20o,燃燒5±0.5 秒,共進行 5 次燃燒,如果燃燒過程中有粒子滴落、樣品收縮或伸張,要相應地調整燃具以保證內焰接觸樣品
試驗記錄:
1) 余焰時間和余燃時間
2) 滴落粒子是否點燃棉花塊
狀樣品測試:
1) 水平地夾持樣品
2) 火焰作用在樣品底面中心處,燃具傾斜 20±5o,內焰接觸樣品
3) 作用 5±0.5 秒,然后移走燃燒并保持 5±0.5 秒,作用 5 次后停止,當所有余焰和余燃均停止后,觀察并記錄樣品是否被燒穿
5V 火焰等級的評定:
5VA | 5VB | |
單個樣品的余焰和余燃時間 | ≤60S | ≤60S |
是否點燃棉花 | 否 | 否 |
單個樣品的t2+t3 | ≤30S | ≤60S |
是否被燒穿 | 否 | 是 |
說明:
1) 結果需根據條狀樣品和塊狀樣品的測試結果進行判定
2) 進行 5V 防火試驗的材料需先符合 V 級防火試驗的測試要求
3) 5 個條狀樣品中僅有 1 個不合格或 3 個塊狀樣品僅有一個不合格,可用另外一組樣品進行重測。
VMT 級防火試驗(Thin Material Vertical Burning Test, VMT-0/ VMT-1/ VMT-2)
以下為UL94標準:
HB 級防火試驗(Horizontal Burning Test)
樣品要求:
1) 片狀:切割、熔鑄、擠塑等方式均可,邊沿光滑、表面干凈、密度均勻
2) 尺寸:長×寬:125±5mm × 13.0±0.5mm,需要提供測試的小厚度樣品和 3mm(-0.0, 0.2)厚度樣品,若樣品小厚度大于 3mm 或者厚度小于 3mm,則可以不用提供 3mm 樣品; 樣品厚度不超過 13mm,寬度不超過 13.5mm,角半徑不大于 1.3mm
3) 系列:若顏色、密度等有多種型號,則要提供相應的有代表性的樣品
4) 數量:樣品少 2 套、每套 3 件樣品
測試程序:
1) 劃線:25±1mm,100±1mm
2) 夾持:夾住靠近 100mm 處的樣品尾端,長度方向保持水平,寬度方向與水平面成 45o±2o,絲網固定在樣品下面 100±1mm 處
3) 燃具:甲烷流量 105ml/min,背壓力 10mm 水柱
4) 火焰:焰高 20±1mm
5) 燃燒:焰爐傾斜 45o,置入火焰 6mm 深處,30±1 秒或燃燒至 25mm 處時移走焰爐
6) 計時:火焰燃燒至 25±1mm 處時開始計時,計下停燃燒時所用的時間和燃燒過的長度
7) 計算:V=60L/t,V 是燃燒速度(mm/min),L 是燃燒過的長度(mm),t 是燃燒時間(s)
試驗記錄:
1) 火焰是否燃燒至 25±1mm 或 100±1mm 處
2) 火焰燃燒至 25±1mm 和 100±1mm 之間,記錄燃燒過的長度(L)和燃燒此長度所用的時間(t)
3) 若火焰燃燒通過了 100±1mm,則記錄從 25±1mm 處到 100±1mm 處所用的時間
4) 計算所得出的燃燒速度
HB 火焰等級的評定:
1) 跨度 75mm 上厚度 3.0~13mm 的樣品,燃燒速度≤40 mm/min
2) 跨度 75mm 上厚度<3.0 的樣品,燃燒速度≤75 mm/min
3) 在 100mm 之前停止燃燒
結果符合上述條件的樣品則為 HB 級
說明:① 3±0.2mm 的樣品能通過火焰測試,則此結論適用于厚度在 1.5~3mm 之間的所有樣品;②樣品至少需要 2 套,每套 3 件,若套中僅一件樣品不合格,則可以用第二套樣品來重新試驗。
V 級防火試驗(Vertical Burning Test, V-0 / V-1 / V-2)
樣品要求:
1) 片狀:切割、熔鑄、擠塑等方式均可,邊沿光滑、表面干凈、密度均勻
2) 尺寸:長×寬:125±5mm × 13.0±0.5mm,需要提供測試的小厚度樣品和厚度樣品;樣品厚度不超過 13mm,如果小厚度樣品和厚度樣品測試得出的結果不*,則還需提供中間尺寸的樣品,中間尺寸厚度跨度不超過 3.2mm;角半徑不大于 1.3mm
3) 系列:若顏色、密度等有多種型號,則要提供相應的有代表性的樣品
4) 數量:樣品少 2 套、每套 5 件樣品
樣品預處理:
1) 23±2C,50±5%RH,48 Hours min.
2) 空氣交換爐,70±1C,168 Hours 后置入干燥器中,室溫下冷卻至少 4 小時
測試程序:
1) 夾持:從上端夾入 6mm,長度方向朝下,樣品下端離預置棉花層上表面保持 300±10mm 距離,100%純度的棉花,重量 0.08g,尺寸 50mm×50mm,厚度不超過 6mm
2) 燃具:甲烷流量 105ml/min,背壓力 10mm 水柱
3) 火焰:焰高 20±1mm
4) 燃燒:火焰中心置于樣品下邊沿中點處,燃具頂部到樣品下端距離為 10±1mm,維持 10±0.5 秒,如果燃燒過程中樣品出現形狀和位置的變化,燃具要隨之調整,若測試過程中有熔融物滴落,可將燃具傾斜至 45o,燃燒 10±0.5 秒后以 300mm/min 的速度移開燃具至少 150mm,同時開始記錄余焰時間 t1,余焰停止時立刻再次燃燒 10±0.5 秒,移開后記錄余焰時間 t2和余燃時間t3
說明:余焰和余燃的判別可以用小片棉花接觸,能點燃則為余焰
如果點燃后火焰熄滅,則忽略該樣品,用另外的樣品進行測試。若是因為樣品發出的氣體將火焰熄滅,則
應立即點燃燃具繼續燃燒,直到燃燒時間達到 10±0.5 秒時停止并移開燃具
試驗記錄:
1) 次余焰時間 t1
2) 第二次余焰時間 t2
3) 第二次余燃時間 t3
4) 樣品是否燃盡
5) 試驗過程中滴落的微粒是否點燃棉花V 火焰等級的評定:
V-0 | V-1 | V-2 | |
單個樣品的t1/t2 | ≤10S | ≤30S | ≤30S |
單個樣品的t1+t2 | ≤50S | ≤250S | ≤250S |
單個樣品的t2+t3 | ≤30S | ≤60S | ≤60S |
是否燃盡 | 否 | 否 | 否 |
是否點燃棉花 | 否 | 否 | 是 |
說明:五個樣品中僅有一個樣品不合格,可用第二套樣品來進行測試;當 t2 +t3 為 51~55 秒(V-1)或251~255秒(V-2)時也會用另外一套樣品來進行結果驗證
尼龍 66 申請V-2級時,要以小于 120RV 的形式提供,如果RV等于或大于120,怎模塑樣品的RV 不能小于RV的70%
5V 級防火試驗(500W 125mm Vertical Burning Test, 5VA / 5VB)
樣品要求:
1) 片狀:切割、熔鑄、擠塑等方式均可,邊沿光滑、表面干凈、密度均勻
2) 尺寸:條狀樣品,長×寬:125±5mm × 13.0±0.5mm,提供小厚度的樣品;塊狀樣品,150±5mm ×150±5mm 提供小厚度的樣品;厚一點的樣品也需要提供,以防測試結果不*,樣品厚度不超過 13mm,角半徑不超過 1.3mm。
3) 材料范圍:
樣品預處理:
1) 23±2C,50±5%RH,48 Hours min.
2) 空氣交換爐,70±1C,168 Hours 后置入干燥器中,室溫下冷卻至少 4 小時
測試程序:
1) 夾持:從上端夾持 6mm,長度方向垂直,樣品下端距桌面預置棉花層的上表面 300±10mm,棉花為100%純棉,重量為 0.08g,尺寸為 50mm×50mm,厚度為 6mm
2) 燃具:甲烷流量 965ml/min,背壓力 125±25mm 水柱
3) 火焰:焰高 125±10mm,內焰 40±2mm,傾斜 20±5o,窄邊對準燃具
4) 燃燒:從樣品角尖處開始燃燒,保證內焰接觸樣品,燃具傾斜 20o,燃燒5±0.5 秒,共進行 5 次燃燒,如果燃燒過程中有粒子滴落、樣品收縮或伸張,要相應地調整燃具以保證內焰接觸樣品
試驗記錄:
1) 余焰時間和余燃時間
2) 滴落粒子是否點燃棉花塊
狀樣品測試:
1) 水平地夾持樣品
2) 火焰作用在樣品底面中心處,燃具傾斜 20±5o,內焰接觸樣品
3) 作用 5±0.5 秒,然后移走燃燒并保持 5±0.5 秒,作用 5 次后停止,當所有余焰和余燃均停止后,觀察并記錄樣品是否被燒穿
5V 火焰等級的評定:
5VA | 5VB | |
單個樣品的余焰和余燃時間 | ≤60S | ≤60S |
是否點燃棉花 | 否 | 否 |
單個樣品的t2+t3 | ≤30S | ≤60S |
是否被燒穿 | 否 | 是 |
說明:
1) 結果需根據條狀樣品和塊狀樣品的測試結果進行判定
2) 進行 5V 防火試驗的材料需先符合 V 級防火試驗的測試要求
3) 5 個條狀樣品中僅有 1 個不合格或 3 個塊狀樣品僅有一個不合格,可用另外一組樣品進行重測。
VMT 級防火試驗(Thin Material Vertical Burning Test, VMT-0/ VMT-1/ VMT-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