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介紹
有動力污染治理設施用電監管系統是一種創新治污減排手段,通過用電監管云平臺規范環境監管新模式,提升企業污 染防治設施規范運行水平,重點企業通過使用有動力污染治理設施用電狀況監管系統,以實現污 染防治設施工況實時監控。
有動力污染治理設施用電狀況監管系統介紹:
有動力污染治理設施用電狀態監管云平臺通過覆蓋轄區重點企業,對企業生產設備與環保設施用電數據、運行工況進行24小時不間斷監測,通過關聯分析、超限分析、停電分析,及時發現環保設施未開啟、異常關閉及減速、空轉、降頻等情況,并通過短信、手機APP、Web客戶端等方式及時提醒監管部門和企業,切實提升環保監管效率,防止企業違規生產、違規排污。
有動力污染治理設施用電狀況監管系統當污染企業污染實時監控超標,該系統是實時的在線用電量監測,具有自動監測以及聲光報警功能,當預警值達到設定上*自動啟動一處或者多處預警系統的開啟,督促排污單位依法依規生產,保障治污設施正常穩定運行。
有動力污染治理設施用電狀況監管系統設備
污染源用電量監控平臺設備終端是整個系統的核心部件,可快速、準確、實時在線監測、記錄和統計電壓和電流等相關污染考核指標,并啟動污染報警系統;一旦報警,即時的數據資料、報警時的現場圖片、污染源的地址、負責人等其它信息會立即傳送至管理者頁面,方便其進行快速處理。
有動力污染治理設施用電狀況監管系統設備主要功能包括:對影響污染物排放的排污單位生產設施、污染物治理設施(以下簡稱治理設施)運行的關鍵電氣參數(如:電流、電壓、功率、功率因數、電量等)進行監測;結合排污單位生產工藝和末端監測數據,全面監控排污單位的生產設施和治理設施的運行、污染物治理效果和污染排放情況,判定排污單位停限產狀態、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狀態以及污染物排放監測數據的合理性、真實性和可接受性。
有動力污染治理設施用電狀況監管系統
有動力污染治理設施用電狀況監管系統分成四種情況會自動報警:一是治污設施停運,根據生產與治污設施用電量邏輯關系不符而反映的治污設施未正常運行報警;二是應急期間報警,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用電量變化反映的企業生產負荷降低不滿足減排要求的報警;三是錯峰生產報警,錯峰生產期間應停產的生產設施用電量監控反映未停產的報警;四是聯網異常,由于停電、設備故障、人為破壞或其他方式導致的數據缺失報警。
力安科技污染治理設施用電監管系統實現了實施監測、監察、監管全過程公開,做到操作規范、全程留痕、責任可溯,切實提高環保大數據的充分收集、深度分析和實際應用能力,讓“死數據”變成“活資源”,為環境管理提供支撐。同時,將云平臺端口向市監委開放,強化監督,倒逼能力提升。實施有動力污染治理設施用電狀況適時監管。在市控以上重點企業推行有動力污染治理設施用電狀況監管云平臺,實現治污設施用電實時監控,切實提升治污設施規范化運行水平。
有動力污染治理設施用電狀況監管系統適用范圍:
有動力污染治理設施用電狀況監管系統(以下簡稱“配用電 系統”),通過對排污企業生產設施與治污設施的用電電量、分 時負荷、異常用電的實時動態監測,來實現對企業停產與限產、 治污設施擅自停運與低負荷運行的實時監測、預警、分析與管 理,配用電系統主要安裝在排污企業主要生產設施及污染治理 設施上。配用電系統擴展安裝的主要范圍:
(一)廢氣排放源安裝范圍
1、揮發性有機物重點排放工業企業;
2、全市所有在生產商品混凝土企業;
3、群眾舉報生產過程中有惡臭等異味擾民的企業。
(二)廢水排放源安裝范圍
1、日設計處理能力3000噸以上城鎮污水處理廠;
2、印染、涉重金屬排放工業企業;
3、廢水直排外環境的工業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