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介紹
智慧消防預警系統-消防物聯網系統基本設置及功能
消防物聯網系統的建筑物或構筑物,其消防物聯網系統應與建筑物或構筑物內其他的消防安全設施統一建設與管理。
消防物聯網系統的建筑物或構筑物不得降低原有消防設施的技術性能指標;不得影響原有消防設施的功能;不得降低原有消防設施的可靠性;不得對消防設施運行狀態進行控制。
消防物聯網系統的安全應具有機密性、完整性、可用性、私密性的保護,并應具有可能涉及的真實性、責任制、不可否認性和可靠性等屬性。
消防物聯網系統應通過數據采集上傳的元數據,進行數據挖掘、數據分析、數據融合。
城市新建市政消火栓應使用智慧消火栓管理系統,已建成使用的市政消火栓應根據實際情況對消火栓進行改裝使用智慧消火栓管理系統。系統應符合以下要求:
1 由智慧消火栓信號采集通訊傳輸主控模塊、消防水壓監測系統、綜合監控平臺三部分組成;
2 應實現實時顯示消火栓供水壓力、移動終端遠程現場管理和遠程控制閥門開度大小等功能;
3 應能夠在被盜、偷水、損壞、被撞、電池電壓及工作環境溫度等異常情況下自動報警。
設有下列自動消防系統(設施)之一的建筑物或構筑物,應設置消防物聯網系統:
1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等自動滅火系統;
2 機械防煙或機械排煙系統(設施);
3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4 電氣火災報警系統;
5 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
在設置自動消防系統(設施)條件不滿足的建筑物或構筑物中,應結合實際設置無線緊急報警按鈕、獨立式火災探測報警裝置和無線可燃氣體探測器等裝置。裝置應滿足以下要求:
1 能夠獨立發射探測數據;
2 能夠反應異常數據;
3 無線通信傳輸應采用蜂窩、LoRa、NB-IoT等通信方式。
消防巡查部位應設置電子標簽、物聯巡查,電子標簽宜采用二維碼、NFC、RFID等防水性能良好的材料,并將巡查結果實時與消防戶籍化系統打通并數據共享。
2、智慧消防安全服務云平臺
智慧消防安全服務云平臺是整個智慧消防的核心和中樞,將城市消防遠程監控、智慧用電、智慧用水、智能預警、電動自行車智能充電樁等智能防控系統分類歸集,匯總數據資源,積極融入省政府數字化轉型工作,多方采集氣象、電力、電信等各類公共和專業信息,形成“智慧消防”大數據池,通過數據挖掘分析等技術手段,及時提出對策建議。
同時,力安科技智慧消防安全服務云平臺從研發理念到運行效能,都有很大的創新和突破,有效推動了社會化消防工作。云平臺設定了最低檢查數量及檢查路線,各級各部門各單位工作人員檢查時,必須逐一掃描NFC射頻標簽、錄入檢查情況,如行業部門未按時檢查或社會單位連續三天未開展巡查,云平臺自動預警并推送至相關負責人進行督辦,仍未整改的由行業部門、公an消防部門現場檢查、依法處理。
3、智慧消防功能
3.1、智慧消防系統對“信息資源共享化、火災防范智能化,消防監管精準化,滅火救援扁平化”的具體應用進行了詳細介紹,做到了資源共享,實現了互聯互通,為滅火作戰,應急救援提供了強大支持。
3.2、“智慧消防”平臺充分體現了“信息互聯互通、NB-LOT窄帶物聯設備接入、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智能監測設備接入、手機APP監管運用”等“感知聯控”技術的實效作用,集中調集了微型消防站、灑水車等聯動力量,并及時推送最近的行車路線、火場畫面、滅火預案等信息,為前方指揮員作戰提供了科學的決策依據。讓滅火指揮員有了“千里眼、順風耳”,進一步增強了消防救援隊伍的指揮、調度、決策和處置能力,初步實現了“智慧作戰”的目標。
3.3、“智慧消防系統”的研發,旨在提高整個城市的消防安全質量,推動消防工作模式由傳統向現代、模糊向精確、人工向智能轉型發展,確保火災形勢持續穩定。任重道遠,愛一城智慧消防定會在上下一心、團結奮進的基礎上,將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道路走的更寬、更遠。
4、智慧消防方案
火災隱患巡查
單位在重點部位、消防設施處建立身份z標識,根據行業主管部門及消防監管部門下達的年度計劃結合單位實際設置每日防火巡查路線,消防巡查人員按照系統提示的時限、路線和內容開展巡查檢查,并對路線中的所有身份z標識進行掃描,讓社會單位能夠更清楚的掌握重點部位和消防設施的檢查方法、合格依據、底數、位置及完好率
通過掃描重點部位、消防設施上的身份z標識,改變了傳統的防火巡查和消防工作模式,加強了對巡查人員的監管,提升了巡查人員業務水平,并留下了檢查記錄,通過巡查的大數據分析,實時查看巡查人員的工作量和檢查痕跡;系統中將已進行巡查過的痕跡標注為綠色,未巡查的痕跡標注為紅色,存在隱患的為橙色,點擊紅色痕跡按鈕系統會自動彈出,該身份標識的相關信息(位置、編碼、責任部門、責任人等),單位消防安全負責人或單位分管領導可以通過手機端和電腦端,實時掌控單位日常消防管理工作的進度,從而把崗位責任制進一步理清。
當需要設置消防物聯網系統時,建筑物或構筑物內的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機械防煙和機械排煙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可燃氣體報警系統、電氣火災報警系統應接入消防物聯網系統,其他消防設施宜接入消防物聯網系統。
設有消防物聯網系統的建筑或單位應設物聯網用戶信息裝置。物聯網用戶信息裝置的設置除應符合現行國家和行業標準《消防控制室通用技術要求》GB25506、《消防控制室通用技術要求》GA767的有關規定外,還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應設置在消防控制室內。當物聯網用戶未設有消防控制室時,物聯網用戶信息裝置宜設置在有人值班的場所;
2 物聯網用戶信息裝置的設置應與消防設施的服務范圍相*。
水系統信息裝置、風系統信息裝置宜分別設置在消防水泵房、消防風機房或消防控制室。
水系統信息裝置應包含各類水滅火系統的采集信息,并可包括各類氣體滅火系統等其他滅火系統的采集信息。風系統信息裝置應包含機械防煙和機械排煙設施系統的采集信息。
消防物聯網系統的 APP 功能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應支持IOS操作系統和 Android操作系統;
2 應與信息運行中心的數據互通;
3 應具有消防設施監測、隱患數據智能分析、自動評分、現場證、點位記錄、現場拍照、定位、信息的查看和確認、自動生成維保報告、月報等功能。
消防物聯網的數據應用平臺、信息運行中心、物聯網用戶信息裝置應采用中文界面。
消防物聯網系統的性能指標應符合下列要求:
1 從物聯網用戶信息裝置、獨立式無線緊急報警按鈕、獨立式火災探測報警裝置等獲取火災報警信息到信息運行中心接收顯示的響應時間不應大于 10s;
2 信息運行中心向 119報警臺或江西省各地級市(縣)應急聯動中心轉發經確認后的火災報警信息的時間不應大于 3s;
3 從物聯網用戶信息裝置獲取消防水泵、防排煙風機手動、自動狀態信息,壓力傳感器、電氣火災監控探測、可燃氣體探測等傳感器的異常信息到信息運行中心接受顯示的響應時間不應大于 20s;
4 壓力傳感器、電氣火災監控探測、可燃氣體探測等傳感器以及水系統信息裝置、風系統信息裝置的數據上傳周期不應大于 30min;
5 物聯網用戶信息裝置與信息運行中心之間的通信巡檢周期不應大于30min;
6 采集的信息記錄應備份。其保存周期不應小于 1年,視頻文件的保存周期不應少于 6 個月;
7 信息系統的安全等級必須達到第三級安全保護能力。
該方案通過智能的防火監控終端,能更全面、精準的監控電氣電路運行的各種指標數據,與移動網、互聯網結合,實現無距離監控:智慧消防管理系統通過與移動2G網絡、Internet網絡聯通,突破了傳統監控設備的內聯限制,實現了真正的無距離電氣火災監控管理,監控設備可在電氣線路發生異常的*時刻進行自動預警,控制情況惡化。完善的全自動化流程:通過智能監控、無線傳輸、自動分析等環節實現電氣火災管控的全自動化方案。可以實現多屏間的集中聯動控制管理,為企業管理中心提供一個強大的操控平臺,全面實現智慧消防在高科技下的高效運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