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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樂山一火鍋店加工使用“地溝油”被罰191萬老板被捕
閱讀:1118 發布時間:2019-5-13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不過,四川省樂山市犍為縣一火鍋店為了追逐利益大化,竟鋌而走險加工和使用“地溝油”,被處罰款191萬元。5月10日,該火鍋店老板雷某、員工李某因涉*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批準逮*,另一名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審。
今年1月30日,四川樂山市犍為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大隊對縣城餐飲店進行巡查。執法人員巡查到“古今天下”火鍋店時,在該店后廚里發現了封口器、稱重等設備,而庫房走廊過道有3個25公斤裝的塑料桶,沒有任何標簽標識。
據執法人員介紹,經檢查該店進貨臺賬、索證索票等,該火鍋店與樂山某經營站簽訂了廢棄油脂回收協議,但從2018年10月至2019年1月29日,該火鍋店只賣出了200斤廢棄油脂,而其余油脂去向不明。
經過進一步調查,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30日,該火鍋店銷售了3000多口火鍋,按此計算至少需要食用油11000斤左右。而在此期間,該店僅購進了菜仔油200件共500斤,顯然遠遠不夠用,執法人員懷疑廢棄油脂被加工使用了。
據執法人員介紹,通過大量調查,終于發現該火鍋店自行加工制作火鍋油的窩點,就在距離火鍋店3公里外的一處民宅內,執法人員查獲9個裝過回收油脂的25公斤裝空塑料桶, 以及已經加工制作好的火鍋油近300公斤。
在火鍋店里,執法人員在操作間內發現了標注有可直接供客人食用的火鍋油200袋,每袋2.8斤,包裝上寫著“一次性鍋底 內部”,可以即開即食,讓消費者感覺很放心。面對鐵證,火鍋店負責人雷某承認,用回收的餐廚垃圾經油水分離器分離出廢棄油脂,按照以1: 4的比例,再加入辣椒、花椒等進行熬制供顧客食用的火鍋油。
據犍為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劉基華介紹,經查證,該火鍋店涉案營業額高達150萬元,其中賣出火鍋底油12萬元。根據《食品安全法》等規定,該局對該火鍋店老板作出了行政處罰,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12萬元,處以罰款人民幣191萬元,沒收違法工具和原料等物品。
5月10日,經當地檢察機關批準,四川犍為縣公*局已經對涉*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該火鍋店老板雷某、員工李某執行逮*,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暫被辦理取保候審,目前,該案還在進一步調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