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介紹
貝母素乙 CAS:18059-10-4 產品簡介:
中文名稱: 貝母素乙
中文別名:貝母乙素,浙貝乙素
英文名:Peiminine
英文別名:Vertieinon
CAS登錄號:18059-10-4
分子式:C27H43NO3
分子量:429.63
分子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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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觀:白色簇狀結晶(結晶)
規格:20mg/支
純度:≥ 98%
用途:用于含量測定/鑒定/藥理實驗等。
提取來源:貝母類藥材。
熔點:212-214℃
旋光度:-62.5°(c0.5,甲醇)
藥理藥效:具有清熱散結,化痰止咳之功效。
貯存條件: 4℃冷藏、密封、避光
有效期: 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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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品的命名:
1.工作標準品*標定的批號取四位數,前兩位為代表標準品標定的年份,后兩位為流水 號,例:2018年*次標定批號為1001,第二次使用新制備的樣品進行標定批號則為1002。
2.若同一批次重新標定則在原批號加后綴,例如1001-1,第二次復標則為1001-2,依次類推。
3.內部基準標準品按上述原則載加P,例如P1001。
標準品的有效期(失效期)與復標期:
1、如無特殊情況,工作標準品的含量每半年復標一次或另取新的樣品標定。當標準品暫不使用時,復標周期可能超過規定周期,在使用前進行復標,合格后可以繼續使用。
2、對于特定市場使用的工作標準品,復標可以按照當地藥政局或者藥典的規定的周期來進行。
3 、標準品若在使用過程中發現異常或者有較大變化,應立即停止使用,并考慮采用更嚴格的包裝和保存方式或縮短其復標期等措施。
4、若老的基準標準品批號過期,應按照新批號基準標準品進行重新標定,用此批標準品配制的儲備溶液也應同時失效,應用新的批號基準標準品重新配制。
5、基準標準品按說明書要求,若標簽或者化驗單上沒有指明有效期(失效期),可以到上查詢,如USP,EP 標準品目錄單,若無法查到,同本廠規定此種藥品的有效期,若無法得知此批的標定日期,可以從收到標準品日期算起。
6、對于省藥檢所,獸藥檢所標定的工作標準品,有效期(失效期)同該產品的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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