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4個方面來區別凱氏定氮儀和杜馬斯焚燒法定氮儀
閱讀:1619 發布時間:2020-6-28
一、凱氏定氮儀原理不同:
凱氏方法是必定測量;杜馬斯焚燒法定氮儀是相對測量;
凱氏方法是運用濃硫酸消化、堿性環境蒸汽蒸餾、硼酸吸收、指示劑滴定結束顏色判定法,根據滴定體積來計算出氮含量。焚燒法:在高溫情況下,運用滿足的氧氣將樣品全部焚燒,生成氮的氧化物,再恢復出氮元素,運用TCD檢測器測量其信號強度,與事前標定的曲線進行比對,計算出樣品中的氮含量。凱氏方法是必定測量,與標準樣品無關,可以直接測量標準品的含量,并用來查驗儀器的準確性;焚燒法是相對測量,有必要依托標準品,標準品的準確性定標直接影響測量效果,沒有方法查驗儀器的準確性。
二、凱氏定氮儀測量的方針不同:
凱氏測量的是氨態氮氮;杜馬斯焚燒法定氮儀測量的是總氮;
樣品中的氮含量根據定義不同有:總氮、凱氏氮、銨態氮、硝態氮、亞硝態氮;也可以分為:有機氮和無機氮。焚燒法測量的是總氮的含量。凱氏方法可以分別測量出來上述各個氮含量。樣品不經過消化直接蒸餾測量,就是無機氮中的銨態氮;在蒸餾過程中參與催化劑將硝態氮、亞硝態氮轉換成銨態氮,其效果就是無機氮。樣品經過消化蒸餾得到的是凱氏氮,在消化前參與催化劑將硝態氮、亞硝態氮轉換成銨態氮,得到的是總氮。因此焚燒法測量的效果總是高于凱氏氮的效果;沒有人為摻假的食物,二者測量效果是相同的。
三、凱氏定氮儀標準不同:
凱氏方法是一切樣品的國標;杜馬斯焚燒法定氮儀是參看方法;
凱氏方法是食物、飼料、土壤、環境、種子等樣品中氮或蛋白質含量測量的強制標準,測量效果具有互通性和可比性。由于焚燒法和凱氏法測量的氮含量方針不同,構成樣品種類不同、成份不相同,效果差錯也不相同。
四、凱氏定氮儀樣品量不同:
凱氏方法是常量分析;杜馬斯焚燒法定氮儀是微量分析;
凱氏定氮儀是常量和半微量;焚燒法是從微量擴展到半微。凱氏法固體到5g、液體到15ml;焚燒法多到1g;凱氏法可以一貫運用大量分析,而焚燒法如一貫運用大量分析,則焚燒后的無機殘渣堆積在儀器里邊,要求頻頻整理,一同也會縮短儀器的運用壽數。關于均勻性欠好的固體樣品,脂肪高的食物,只能經過大取樣量來削減測量效果的差錯,焚燒法顯得略微。困難;如大豆、玉米。此外鮮肉類食物,由于蛋白、脂肪分布不均勻,也建議是大的取樣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