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JF 1101-2019 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計量技術規范,全稱為《環境試驗設備溫度、濕度參數校準規范》,于2019年9月27日發布,2020年3月27日實施。該規范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主要起草單位為中國計量科學研究院、河北省計量監督檢測院和福建省計量科學研究院。
規范主要起草人為金志軍、耿榮勤、林軍,參加起草人包括楊寧、崔超、劉紅彥、黃偉。本規范是對 JJF 1101-2003 《環境試驗設備溫度、濕度校誰規范》的修訂,與 JJF 1101-2003 相比,除編輯性修改外,本規范主要技術變化如下:
規范名稱更改為《環境試驗設備溫度、濕度參數校準規范》,規范指導和參照目標更明確和具體;
術語中增加環境試驗設備、工作空間、穩定狀態、溫度波動度、濕度波動度、溫度均勻度、濕度均勻度等,修改了溫度、溫度偏差和溫度、濕度波動度的計算方法,與國標GB/T 5170.1-2016的相關內容保持一致;
修訂了環境試驗設備技術要求有關內容,把從設備的要求更改為對溫度、濕度參數的要求;
標準器一般選用多通道溫度(盟搜度)顯示儀表或多路溫度(溫濕度)測量裝置;
增加了容積小于0.05m3環境試驗設備的測量點布點信息建議;
建議復校時間間隔更改為1年;
刪除了“干、濕球法測量相對濕度的方法"附錄;
修訂了溫度、濕度偏差校準結果不確定度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