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貨周期 | 現貨 | 應用領域 | 醫療衛生,環保,石油,能源,電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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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列產品質保期限:
25AH(含)以下 國內、外客戶均為12個月
25AH--40AH 國內外客戶均為18個月
40AH(含)以上 國外18個月,國內36個月
參考價 | ¥190 | ¥185 |
訂貨量 | 20只 | 50只 |
更新時間:2022-12-26 17:57:58瀏覽次數: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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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力蓄電池PL100-2*銷售 參數
三力蓄電池PL100-2*銷售 特點
免 維 護:采用*的氣體再化合技術(GAS RECOMBINATION)不必定期不加水或硫酸,整個壽命期無需補液維護。
安 全:采用可自動開啟、關閉的安全閥(VRLA),防止外部氣體被吸入蓄電池內部而破壞蓄電池性能,同時可防止因充電等產生氣體而造成內壓異常使蓄電池遭到破壞。去密閉電池在正常浮充狀態下不會有電解液及酸霧排出,對人體無害。
任意方向性:特別隔膜(AGM)牢固吸附電解液使之不流動,電池無論立方還是臥放能正常使用。
壽 命 長:在20℃環境下,FM系列電池浮充壽命可達3—5年,GFM系列電池浮充壽命可達10—15年。
自放電率低:采用優質的Pb-Ca多元合金,提高了氫析出點位,降低了蓄電池的自放電率,在20℃的環境溫度下,蓄電池在6個月內不必不充電即可使用。
適用性*:在-20℃—+50℃環境溫度下均可使用,可用于防爆去的特殊電源,同時適用于沙漠、高原氣候。 方 便 經 濟:蓄電池放不需要有耐酸防腐措施,可與電子儀器設備同致一室。
應用領域
1.多用途的 2. 不間斷電源 3. 電子能源系統
4. 緊急備用電源 5. 緊急燈 6. 鐵路信號
7. 航空信號 8. 安防系統 9. 電子器械與裝備
10.通話系統電源 11.直流電源 12.自動控制系統
說明
1)使用和維護過程中,電池不得短路,不得倒置使用,應使用絕緣工具,并配帶絕緣手套,以防電擊和造成短路。
2)蓄電池出現異常時,應由專業人員處理或與廠家聯系,禁止私自拆卸維修。
3)產品應在充電系統上充電,充電系統的直流輸出電壓波動應不大于百分之正負一。
4)禁止使用汽油、稀釋劑等有機溶劑來清洗電池,否則會損壞電池外殼。
5)長時間過高充電(過充電)會縮短電池壽命;長時間過低充電(未充足)會影響負載工作或導致電壓異常。充電用恒壓限流充電器。勿并聯充電,否則縮短電池壽命。充電時一定先把充電器的正(紅)、負(黑)充電夾對應夾好電池,切勿反接。充好后,先關掉電源開關,再取電池夾。
蓄電池的聯接
1.額定容量不同、性能不同、新舊不同的蓄電池不可連接在一起使用。
2.實際容量相同的蓄電池或蓄電池組方可串聯使用。
3.實際電壓相同的蓄電池或蓄電池組方可并聯使用。
4.蓄電池組連接和引出請用合適的導線。
5.連接和拆卸時務必切斷電源,否則會有觸電甚至爆炸的危險。
6.正負極不得接反或短路,否則會使蓄電池嚴重受損,甚至發生爆炸。
7.連接部件應鎖緊,防止產生火花;若接觸面被氧化,可用蘇打水清洗。
8.連接時,連接工具應絕緣,電池上面禁止放連接片等金屬物品,以防止短路。
9.新安裝的蓄電池組在使用前應進行72小時浮充充電使蓄電池組內部電量均衡,方可進行測試或使用。
注意事項
1.禁止靠近火源
2.禁止重力撞擊及不當之搬運方式
3.禁止將正負端子短路
4.非技術人員禁止拆裝或重新組裝電池
5.如果由於操作不當導致電池破裂,硫酸濺到衣服上,應立即使用清水沖洗;如果接觸到皮膚、眼睛等身體部位,應立即用大量的清水沖洗并立即送醫
6.電池使用後,應立即充電
7.電池*不使用時,請置於陰涼地點
8.使用前請先詳讀技術手冊
技術專家提供如下售前技術支持
一、 電池技術參數
二、 根據不同應用領域*不同種類的電池
三、 以較佳性價比提供優化的電池選型方案
四、 提供盡可能節省空間的電池間設計方案
提供的快速響應售后服務:
1、 協助調試 (單相UPS的安裝)
2、 電池故障診斷
3、 電池維護保養
4、 給用戶維保人員培訓等
☆☆★選擇我們的理由★☆☆
感謝您選擇了我公司.為讓您在使用本公司產品時無后顧之憂,針對在大陸銷售的閥控式鉛酸蓄電池, 我們承諾如下:
1、誠實守法經營, 不搞偽劣;
2、所有產品全檢合格后發貨, 并附有我公司產品質量合格證;
3、按照約定的交貨方式為您把產品安全地運抵目的地;
4、對于您給我們的反饋:
(1)無論是建議還是抱怨,我方在24小時內做出回復。
(2)對確定為廠家質保范圍內的電池,我公司將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更換,一般情況下,時限為省內48小時,省外7日(不包括產品的生產時間)。
5、我方對用戶電源維護及管理免費提供必要的蓄電池方面技術培訓,培訓內容包括:
(1)鉛蓄電池工作原理和性能;
(2) 鉛蓄電池安裝測試中的注意事項;
(3)鉛蓄電池使用維護的基本要求。
6、產品質量保證范圍
(1)自電池殼上烙印的出廠日期計算起,到雙方合同約定期限止,在此期限內,由于廠家設計或制造控制不力而產生的不良的電池均在質保范圍之列。
(2)由于以下事項引起的故障不屬于質量保證的范圍:
①電池沒有按廠家發行的《閥控式密封鉛蓄電池使用維護說明書》的規定使用時。
②電池已經過用戶方的加工或修理。
③電池的使用溫度超過40℃。
(3)在故障原因不明時,我公司有權調查使用故障電池的設備狀況。
7、對質保范圍內的不良電池,我公司實行包換或包修,更換或修理所造成的費用(包括電池運費)由我公司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