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貨周期 | 現貨 | 應用領域 | 醫療衛生,化工,石油,能源,電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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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質保
1、購買蓄電池根據廠家規定質保24AH以下質保一年(含24AH),38AH以上質保三年,專業蓄電池,UPS電源,電能質量解決方案供應商,三年質保無條件退換.
2、超過保修期的蓄電池,客戶仍可享受北京永信通聯科技有限公司完善的售后服務。
參考價 | ¥880 | ¥870 |
訂貨量 | 10只 | 30只 |
更新時間:2023-02-04 12:00:21瀏覽次數: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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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登蓄電池Ⅵ型GFM-600蓄電池之特性-充電
定電壓充電方式一般建議方式,在充電過程中陽板之硫酸鉛變成二氧化鉛,當持續充電一段時間,以便開始產生氧氣并引起電壓急速上升。定電壓充電方式則會因電壓之上升而控制其充量。此定電壓充電方式有著限定的電流,并預防充電初期電流過大(低電壓之電池);
在電池電壓在到達某一特定電壓前,均以 0.1CA 之定電流方式充電。電池在 *及 50%放電後,其充電曲線,充電量是放電量之 110~120%如此才可以充飽。
充電電壓設定隨著溫度之上升而下降,隨著溫度之下降而上升。因此,用同一電壓下浮充電流隨溫度增加而增強,在低溫時浮充電流會減少。當電池充電環境之溫度在 5°C(41°F)至 35°C(95°F)之間,則不需考慮溫度補償,當溫度低於5°C(41°F)或高於 35°C(95°F)則必須考慮溫度補償。
溫度系數為∶
(1) 循環使用
-5m V/°C 單局
(2) 浮充使用
-3.3mV°C 單局
為防止在低溫下充不飽電和在高溫下過充電,充電電壓必須根據蓄電池溫度來設置適當的電壓,從表 1 可見到 VRLA 蓄電池的充電電壓。
注意事項:
(1) 在高溫下,充電電壓需大于開路電壓
(2) 低溫下,充電電壓必須小于 2.35V/Cell,以防止電池產生氣體
(3) 電池壽命隨溫度升高將減少
(4) 避免電池溫度*維持在 40 °C
雙登蓄電池Ⅵ型GFM-600
安裝前準備及安裝注意事項:
1. 確認蓄電池安裝在通風良好,沒有火源且不易產生靜電(2V系列電池還需地基等抗震因素)的環境中. 確認電池及備件清單.
2. 確認安裝環境溫度在-20℃~+60℃范圍之內, 在環境溫度20℃~30℃條件下使用, 可延長電池使用壽命.
3. 安裝用的扳手,鉗子等金屬工具需進行絕緣處理后方可使用,避免短路. 同時安裝時需戴上絕緣手套以防電擊.
4. 為獲得電池的預期使用壽命,使用性能優良的充放電設備, 設備應達到±2%穩壓精度, 紋波系數不應大于2%, 同時具有溫度補償功能(以25℃為基準), 以防電池過充、欠充和溫度過高等.
5. 安裝連接時務必切斷主電源,帶電安裝會出現電擊的危險,連接時應注意蓄電池的極性, 嚴禁正、負子接錯.
6. 蓄電池應盡可能安裝在靠近負載的地方, 以避免增加線纜長度而導致壓降和能量損耗.
7. 不同廠家、不同種類、不同型號、不同電壓、不同容量的蓄電池不能串/并聯在一起使用,請勿連接到額定電源以外的電源上,否則會成為火災以及故障的原因。
8. 選用電池型號時電池容量應宜大不宜小、宜串不宜并為原則,電池開箱后要用萬用表測量每節電池的開路電壓,并核實電池電壓是否正常.
9. 如需并聯使用時, 應按先串后并為原則, 同一系統并聯的組數不超過3組. 并聯時應調整組別中個別電池以確保每組電池的開路和浮充端電壓盡量*.
10. 電池成組安裝使用時,電池之間應間隔適當距離以保證通風(自然通風時,間距不得小于10公分;有空調時間距不得小于5公分)。
11. 將環宇膠體及鉛酸電池,使用在太陽能獨立發電系統或者太陽能方陣系統前,應將電池在系統安裝完畢,正式運行前進行補充電,以確保光伏系統良好運行。
調試:
1. 安裝后要檢查電池的極性連接和端子的連接狀況,應保證極性正確,緊固扭矩要達到要求。
2. 檢測電池總電壓是否正確。
3. 確保電池組狀況良好后,需對電池進行均衡充電(一般需16H以上),正式使用前保證電池處在滿荷電狀態. 用戶可根據自已的使用要求進行放電測試.
維護:
1. 日常使用中電池要保持清潔,嚴禁在電池放置雜物以防漏電。如發現有灰塵等污染時應用不含任何添加劑的凈水清冼,不可使電池表面沾染汽油、信那水、煤油或其它揮發性有機溶劑,也不可用上述有機溶劑和液體清潔電池,否則可能會引起電池殼體(ABS樹脂)出現裂痕、漏液。
2. 每年應檢查一次連接導線是否有松動和腐蝕現象。如有松動須及時擰緊,如有腐蝕則用溫水對污染點進行清潔處理。
3. 如電池是浮充使用的,每半年沒有較深放電(一般大于30%容量)的電池,每半年按相關國家或標準做一次深度為30~50%的充放電循環,以期達到電池預期使用壽命。
此舉有以下利好:
a.有利于避免電池內部硫酸分層;
b.有利于發現故障單體和評估電池組老化狀況;
c.有利于電池的容量恢復和延長電池使用壽命;
4. 每月檢查充電電壓、電流規定值、單體電池電壓、環境和電池表面溫度情況、通風情況、絕緣情況等;
5. 電池在使用過程中,如發現各單體之間的電壓相差較大(50mV)時, 應對電池進行均衡充電(24H以上),同時還要避免以下情況發生:
a. 充電不足: *充電不足, 將嚴重影響電池的使用壽命;
b. 過充電: 過充電會造成電解液中的水會大量分解, 電池溫度升高, 電池內部的正、負極的板柵加速腐蝕和正、負極的活性物質疏松, 從而降低電池使用壽命. 嚴重的電池會膨脹甚至會爆炸、起火等現象.
C. 過放電: 過放電會使正、負極的活性物質生成較致密的硫酸鉛層結構, 導致充電時正、負極的活性物質難以恢復。
6. 由于蓄電池是由重金屬鉛和具有腐蝕性液體硫酸制成,更換或報廢的電池需按相關政府的規定進行回收. 不可置于其他非特許的地方, 以免造成環境污染.
7. 電池放電后請立即進行補充電。電池不要在放電狀態下存放,以免產生硫酸鹽化,導致電池容量降低或提前失效。
8. 不要將電池正、負極短路,以防傷人或燒壞電氣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