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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MUNSEL蒙賽爾色彩大全全光澤-配件
這套色彩大全包含了1600多個蒙賽爾高光澤的顏色,每個顏色都按照40個固定的色相排列,并且可以自由抽取,同時還新增了37個“蒙塞爾”的灰系列。被廣泛的應用到藝術設計,包裝產品設計,色彩詳述以及質量控制等行業對顏色的選擇和溝通。 *色號舉例:2.5YR 6/12 或 GY-G 9/5G |
》每張活頁大小為:9.75'×11' (25cm×28cm) |
》每個顏色樣本大小為:3/4'×1 5/8' (2cm×4cm) |
》另外該系列還供應8.5"X11" (21.6X28厘米) 的色彩單頁,方便客戶剪取。 |
》另有單張色彩訂購,規格為8.5"X11" (21.6×28厘米) |
蒙塞爾色卡--Munsell顏色系統
蒙塞爾(Munsell)顏色系統,1898年由美國藝術家A. Munsell發明,是另一常用的顏色測量系統。Munsell目的在于創建一個"描述色彩的合理方法",采用的十進位計數法比顏色命名法*。1905年他出版了一本顏色數標法的書,已多次再版,目前仍然當作比色法的標準。
蒙塞爾系統模型為一球體,在赤道上是一條色帶。球體軸的明度為中性灰,北極為白色,南極為黑色。從球體軸向水平方向延伸出來是不同級別明度的變化,從中性灰到*飽和。用這三個因素來判定顏色,可以*定義千百種色彩。蒙塞爾命名這三個因素(或稱品質)為:色調、明度和色度。
色調
色調為區分兩種顏色的特性。選擇五種主色調:紅、黃、綠、藍、紫;及五種中間色:紅黃,黃綠,綠藍,藍紫、紫紅為標準。將其成按???狀排列,劃分成100個均分點。定義R為紅色,YR為黃紅,Y為黃色等。每一主色和中間色均劃分為十等分,根據色彩所處位置可做進一步的定義。
明度
蒙塞爾定義明度為區分亮色與暗色的特性。當顏色為灰度時,明度位于中性軸上,從白到黑按序排列。
色度(彩度)
色度是從灰度中辨別色調純度的特性。色度軸從明度軸向右延伸,色度值記于明度值之后。7.5YR 7/12表示紅黃色調并偏黃,明度7,色度12。然而,色度不能與每一個色調和明度相匹配。
蒙塞爾發現在色球體中,可以在很多場合實現一種色調的飽和色度。在該系統中,紅、藍和紫色在*飽和狀態下平均色度高,表現為較強的色調,而黃色和綠色在*飽和的色度時距中性軸較近,色調較弱。
在"蒙塞爾顏色手冊"中,完整的顏色系統有40頁之多。每頁的色調不同,從紅色到紫色按波譜規律排序,在一圈中從紫色開始又回到紫色(蒙塞爾符號PB)。每頁里相同明度的顏色排在同行,相同色度的顏色排在同列。每種顏色具有相應的色調、明度和色度(例如:5YR/5/10是飽和的橙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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