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物袋、外賣帶、網購袋……越來越多的人感覺到,我國“限塑令”出臺已經長達10年之久,家里的塑料袋非但沒有減少,比以前還要多。在對塑料垃圾吹響攻堅號角的同時,我國“限塑令”又該何去何從?
2018年12月31日,韓國環境部確認,韓國大型超市自2019年起將全面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袋,以進一步減少“白色污染”。
歐盟議會也已經通過了一項被稱為“*嚴禁塑令”提案,從2021年開始,歐盟范圍內將*禁止一切可選用紙板等其他替代材料生產的一次性塑料制品。
塑料餐具、吸管、氣球桿、棉花棒,甚包括用可分解塑料制成的袋子和外包裝等等塑料視頻,在范圍內正在遭遇越來越嚴格的禁令。
我國的“限塑令”如何呢?
2007年底,國務院辦公廳正式發布“限塑令”,明文規定2008年6月1日起,在范圍內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袋,并將實行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制度。
令人遺憾的是,“限塑令”走過10年歷程,用塑料袋付錢的觀念倒是在各大商場認真貫徹落實,但白色污染并沒有因此減少多少。久而久之,購買塑料袋反倒成為大型超市一項穩定的收益。
在肉菜、中小型超市、臨街小商鋪、街邊小攤點等“死角”地帶,超薄塑料袋仍是“*”使用,成為了銷售商品的標配。
問題出在了哪里?環保公益律師王曉明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限塑令”的主要目的是通過價格杠桿提高大眾環保意識,而10年來,物價增長數倍,塑料袋仍很便宜,這種價格并沒有發揮到杠桿的作用。
更何況大部分塑料袋批發價便宜,遠遠低于各大商場和超市收取的費用,所以許多商家并沒有動力限制塑料袋的使用,甚可能為了宣傳,提供質量更好的塑料袋。
當然了,“限塑令”雖然面臨尷尬,但并非沒有成效。發改委2017年發布的數據顯示,自“限塑令”落地以來,主要商品零售場所塑料購物袋使用量年均減少20萬噸,累計減少超過160萬噸,節約塑料袋700億個。
不過10年過去,經濟社會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外賣、快遞成了塑料袋的“消耗大戶”。根據國家郵政局的報告,2008年2016年,我國快遞業消耗塑料袋從82.68億個增約147億個。公開的數據還顯示,三大外賣平臺日訂單量2000萬左右,而1單少使用一個塑料袋。
“存量難減,增量難消”,我國“限塑令”要何去何從?有人提議,直接將“限塑令”改為“禁塑令”,在范圍內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陳忠云則認為,應該在政策制度和執行層面,建立起一個從塑料袋生產、銷售到回收的完整生態鏈,用更多元的手段,在大限度降低社會成本的前提下,控制白色污染。
“一味地限制、禁止使用是不現實的,這會有一定的效果,但效果并不會很明顯。”西華大學食品與生物工程學院教授車振明表示,發展可降解塑料才是根本的解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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