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河南省環保廳了解到,為了解決當前企業污染、破壞環境“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問題,促進企業自覺主動治污,河南省近日出臺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進一步完善了損害擔責制度,環境監測機構等第三方環境服務機構將對生態環境損害負連帶責任。
據了解,此次改革重點完善了生態環境損害的擔責制度。新規不僅拓展了追究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的范圍,還拓展了賠償義務人的范圍,明確了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環境監測機構等第三方環境服務機構作為賠償義務人,應承擔連帶責任。同時,新規還將應急處置費用納入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范圍,并明確了生態環境修復期間服務功能損失和生態環境功能永jiu性損害造成損失的界定。
河南省環保廳相關負責人還介紹,此次改革方案的另一大亮點是將修復優先原則確立為基本原則,明確規定賠償義務人應當優先對受損生態環境進行修復;當受損生態環境損害無法修復的,作為貨幣賠償的生態環境修復期間服務功能損失賠償資金、生態環境功能永jiu性損失賠償資金納入政府預算管理等,為構建責任明確、途徑通暢、技術規范、保障有力、賠償到位、修復有效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奠定了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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