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開始規劃環境監測,主要以大氣監測領域為主,相比之下水質監測稍晚。隨著國家對環境保護的重視,水質監測近年來發展迅速,特別是2015年4月出臺的水十條,給水質監測帶來了強大發展動力,十三五將是水質監測蓬勃發展的時代。
據了解,各省市已公布的水十條中,北京市與江蘇省等要求在2016年底前,工業園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裝置,而其它省市要求在2017年前工業園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裝置,相對較晚的天津市,力爭到2020年底前,覆蓋全市廢水排放總量95%的企業全部安裝污染源在線監控系統,由此可以看出,這兩年是污染源水質監測爆發期。
在地表水水質監測方面,各地水十條也有明確目標,大部分省市要求在2017年,飲用水水源水質優良比例保持,每季度向社會公開水質監測數據;地表水環境水質優良達80%以上;黑臭水體均控制在10%以內,地表水水質監測也將火爆。
水十條的頒布,吸引眾多環境監測企業進入水質監測,提前布局,搶占先機。據悉,環境監測聚光科技在2015年12月中旬,中標1488萬跨境水質監測系統項目,提供12個水質自動站設備等項目。另外第三方檢測機構也積極進入水質監測,據媒體報道,甘肅蘭州,每年投資132萬元,引入第三方機構檢測飲用水水質,隨著該省水十條的頒布,水質檢測會更加活躍。
在環保“十三五”規劃的驅動之下,以及排污權交易、環境稅等政策背景中,水質監測指標未來將從單一指標監測發展到多指標、多維度水平、指標限值、監測范圍將更加嚴格,水質監測行業的發展空間也將越來越大。
水質監測,是監視和測定水體中污染物的種類、各類污染物的濃度及變化趨勢,評價水質狀況的過程。監測范圍十分廣泛,包括未被污染和已受污染的天然水(江、河、湖、海和地下水)及各種各樣的工業排水等。主要監測項目可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反映水質狀況的綜合指標,如溫度、色度、濁度、pH值、電導率、懸浮物、溶解氧、化學需氧量和生化需氧量等;另一類是一些有毒物質,如酚、氰、砷、鉛、鉻、鎘、汞和有機農藥等。為客觀的評價江河和海洋水質的狀況,除上述監測項目外,有時需進行流速和流量的測定。
水質監測范圍非常廣泛,包括經常性的地表及地下水監測、監視性的生產和生活過程監測以及應急性的事故監測。水質監測可以為環境管理提供數據和資料,可以為評價江河和海洋水質狀況提供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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