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鍋爐的作用是將燃料內的潛能,經過燃燒釋放熱能或利用其它物質釋放的能量,將水變成蒸汽或過熱蒸汽,或將水加熱變成一定溫度的熱水而輸出的熱能設備。
(2)鍋爐是由“鍋”和“爐”兩大主要部分組成,鍋與爐結合起來通稱為鍋爐。“鍋”是指鍋爐中盛裝鍋水和蒸汽或其它介質的密封受壓部件,是鍋爐的吸熱部分。主要包括鍋筒(汽包)、水冷壁、對流管、集箱(聯箱)、過熱器和省煤器等吸熱面。“爐”是指鍋爐中釋放熱能的部分。主要包括燃燒設備、爐膛、煙道及空氣預熱器等。
(3)鍋爐的配套附屬設備一般包括:燃料的供給與制備系統,如上煤、供油、供氣、電熱元件等設備與部件;通風系統,如鼓風機、引風機及煙道等;給水系統,如給水泵、循環泵和軟化水處理等;自控系統,如給水自動調節裝置,燃料自動調節裝置,鼓風機、引風機聯鎖保護裝置,超溫保護裝置,超壓保護裝置等。
立即詢價
您提交后,專屬客服將第一時間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