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介紹
LED鐵路巡檢多功能信號燈電筒紅黃白3W
LED鐵路巡檢多功能信號燈1.紅、黃、綠三色信號光源可任選兩種配置為長明信號,其連續工作時間超過12小時,可視距離1500米以上。
2.燈具頭部、尾部分別配置有白色照明光源和警示光源,既可為各種工作現場提供10小時移動工作照明或應急照明,又能在工作時向身后發出警告以消除危險或隱患。
3.采用新型固態光源,高效長壽,低耗節能,可靠耐用,可滿足各種環境和條件的工作需要;高能無記憶電池充放電性能好,容量高,自放電率低,經濟環保。
4.運用編程IC控制電路,兩種信號光源及信號與照明之間可隨意無間隔轉換,并具有互鎖功能,按鈕式開關操作簡單,切換方便。
5.特殊的電路設計具有放電保護功能,可防止電池過放,確保電路不會發生短路等故障;智能型充電器設有過充、短路保護和充電顯示裝置。
6.外形美觀,結構緊湊,體積小,重量輕;既可手持,也可掛在腰間、揣在口袋里或用系繩掛在身上,攜帶方便。
LED鐵路巡檢多功能信號燈
1、使用時,按壓燈頭中間黑色按鈕,照明光亮,再按即滅;按壓右邊的紅色按鈕,紅色信號光亮,再按即滅;按壓左邊的綠色或黃色按鈕,綠色或黃色信號光亮,再按即滅;照明及兩種信號方式間可隨意無間隔切換;按壓尾蓋上的黑色按鈕,警示光亮,再按即滅。
2、充電時,只需將尾蓋上的充電插口橡膠保護塞拔出,將充電器的輸出插頭插入充電孔即可進行充電;充電器內置充電保護裝置,當充電器接通電源不充電時,指示燈為紅色;接上燈具開始充電時,指示燈為綠色表示正常充電;當電池充滿電后,指示燈變成紅色。
3、一次充滿電后,可在3個月內隨時使用;若長期放置不用,使用前應充電4~6小時。
4、使用中,當電池電量即將耗盡時,燈具的照明亮度會急劇減弱或突然停止工作,此時應停止使用并進行充電或換上備用電池。
1、攜帶或運輸時,應確保按鈕開關免受外物觸壓,以免耗電。
2、在環境溫度較高的場所充電或連續放電時,燈具筒體稍有溫升,屬正常現象。
3、只能用本公司配套的充電器充電;長期放置不用,每三個月應補充充電一次。
4、不得隨意更換光源、拆卸燈具的結構件和密封件。
5、在腐蝕性環境中使用后應揩拭表面。
LED鐵路巡檢多功能信號燈電筒紅黃白3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