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試驗準備
3.1將集料通過13.2㎜及9.5㎜的篩,取粒徑為9.5㎜~13.2㎜的部分作為試樣。3.2將試樣在空氣中風干或在溫度為105℃±5℃的烘箱中烘干后冷卻至室溫,試樣應不少于1㎏。
集料沖擊試驗儀,細集料沖擊試驗儀,沖擊值試驗儀,沖擊試驗儀試驗步驟
4.1用鏟將集料的1/3從量筒上方不超過50㎜處裝入量筒,用搗棒半球形端將集料搗實25次,每次搗實應從量筒上方不超過50㎜處自由落下,落點應在集料表面均勻分布。用同樣方法,再裝入1/3集料并搗實,然后再裝人另1/3集料并搗實。3次盛料完成后,用搗棒在容器頂滾動,除去多余的集料,對阻礙棒滾動的集料用手除去,并外加集料填滿空隙。
4.2將量筒中盛滿的集料倒于天平中,稱取集料質量(m)(準確至0.1g),以此進行試驗。
4.3將沖擊試驗儀置于實驗室堅硬地面上并在儀器底座下放置鑄鐵墊塊。
4.4將稱好的集料倒入儀器底座上的金屬沖擊杯中,并用搗桿單獨搗實25次,以便壓實。
4.5調整錘擊高度,使沖擊垂在集料表面以上380㎜±5㎜。
4.6使錘自由落下連續錘擊集料15次,每次錘擊間隔不少于1s。*次錘擊后,對落高不再調整。
4.7篩分和稱量
集料沖擊試驗儀,細集料沖擊試驗儀,沖擊值試驗儀,沖擊試驗儀將杯中擊碎的集料倒至清潔的淺盤上,并用橡膠錘錘擊金屬杯外面,用硬毛刷刷內表面,直至集料細顆粒全部落在淺盤上為止。
將沖擊試驗后的集料用2.36㎜篩篩分,分別稱取保留在2.36㎜篩上及篩下的石屑質(m1、m2),準確至0.1g。如m1+m2與m之差超過1g,試驗無效。
4.8用相同質量(m)的試樣,進行第二次平行試驗。
5計算
集料的沖擊值按式(T0322-1)計算。
AIV= (T0322-1)
式中:AIV--集料的沖擊值(%);
m--試樣總質量(g);
m2--沖擊破碎后通過2.36㎜篩的試樣質量(g)。
集料沖擊試驗儀,細集料沖擊試驗儀,沖擊值試驗儀,沖擊試驗儀條文說明
本方法是我國自行研制的方法,與歐州共同體標準EN 1097-2:1998及英國標準BS EN 1097-2:1998的Impact test方法,無論在試驗設備和試驗參數上都*不同。使用時必須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