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 反 濾 試 驗
64.1 一 般 規 定
64.1.1 土樣應為無黏性土樣和黏性土樣。
64.1.2 本試驗方法采用垂直滲透法。
64.2 無黏性土的反濾試驗
64.2.1 本試驗所用的主要儀器設備應符合本標準第63.2. 1條 第1款~第6款的規定。當滲透水流由上向下時,下游溢水口處, 加設一個可升降的溢流水箱。
64.2.2 儀器檢查應符合本標準第63.2.2條第1款~第3款的規定。
64.2.3 試樣的制備與飽和應按下列步驟進行:
1 試樣制備應按下列步驟進行:
1)將稱好的土樣分層裝人儀器內,用擊實錘(對風化石渣或易擊碎的土料,可采用振動加密法)擊實,使之達到要求的干密度;
2)被保護土和反濾料的厚度應符合第63.3. 1條第5款的規定,并不小于15cm;
3)在濾料與被保護土和濾層與濾層之間的接觸面上均應布置測壓管;
4)如滲透水流方向由上向下,反濾料應位于被保護土之下。
2 試樣飽和應符合本標準第63.3.2條的規定。
64.2.4 無黏性土的反濾試驗應按下列步驟進行:
1 進行由上向下的滲透試驗時,下游溢水箱水面應高于或位于被保護土和濾層的接觸面。
2 試驗開始時,以相應于0.1~0.2的滲透坡降的水頭作為 第一級水頭進行試驗,以后每隔1h 加一級水頭。
3 每抬高一級水頭后,隔30min 讀數一次。每級水頭應測 讀兩次。流量也應進行兩次測量,取其平均值。
4 若試樣未發生任何變化,流量未隨時間增大,測壓管水位 無變化,無細粒移動和水色變渾等跡象,即可進行下一級水頭的試 驗。以后各級水頭,大致按0.3、0.5、1.0、1.5、2.0、3.0、4.0… 的 坡降逐次升高。每升高一次水頭,均應按標準第64.2.4條第3款 的規定進行測讀,
5 在本級水頭下,如發現細粒通過接觸面跑入濾層,或發現 濾層中的測壓管水頭差不斷增大時,則本級水頭和以后步驟中的 每一級水頭試驗持續時間需延長到3h~4h。
6 當滲入濾層中的細粒停止移動,位于濾層中的測壓管水頭 差不再繼續增大時,應繼續升高水位,進行下一級水頭的試驗,不宜中斷。
7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結束試驗:
1)當升高水頭后,流量不斷變大,被保護土中的滲透坡降減小;
2)濾層中的滲透坡降等于被保護土中的滲透坡降;
3)被保護土為黏質土,滲透坡降大于50~100時;被保護土為無黏性土,滲透坡降大于10時,被保護土仍未破壞。
8 試驗結束后,應緩慢降低水箱水位,以防止上層細粒在停 水過程中掉入下層,或通過透水板掉入下漏斗。
9 儀器中水放完后,分層取樣,進行顆粒分析。在分層取樣 時,記錄下列現象:濾層淤填厚度、接觸帶變化情況、被保護土中細 粒流失粒徑、流失部分、深度等。
64.2.5 干密度、孔隙率、土粒比重、滲透坡降、滲流速度應按本標 準第63.4.1條~第63.4.4 條所列公式計算。
64.2.6 應繪制被保護土的 lgi-lgy 曲線和v-t 曲線。
64.2.7 應繪制被保護土和濾層在試驗前后的顆粒級配曲線,用 以確定從被保護土層中帶出的土粒量及濾層內的淤填量。
64.2.8 無黏性土的反濾試驗記錄格式應符合本標準附錄 D 表 D.108 的規定。
64.3 黏性土的反濾試驗
64.3.1 儀器設備應符合本標準第63.2. 1條第1款~第6款的規定。
64.3.2 儀器檢查應符合本標準第63.2.2條第1款~第3款的規定。
64.3.3 反濾料試樣制備應按下列步驟進行:
1 滲透水流方向采用由上向下,反濾料應置于黏性土試樣 之下;
2 先將稱好的反濾料分層裝入儀器內,用擊實錘擊實或振動 加密法壓實,使之達到要求的干密度;
3 在反濾料與黏性土之間的接觸面上應布置測壓管。
64.3.4 反濾料試樣飽和應符合本標準第63.3.2條的規定。當 反濾料里的水面離出口表面差2cm時,停止飽和。
64.3.5 黏性土試樣制備應按下列步驟進行:
1 為了在黏性土試樣中形成貫穿裂縫,將長度略高于試樣高 度的70mm×3mm(寬×厚)的造縫模具置于試樣中心部位、反濾 料層頂面處;
2 將稱好的黏性土分層裝入儀器內,用擊實錘擊實,使之達 到要求的干密度;
3 小心拔出預先放置的模具,在黏性土試樣中形成70mm×3mm(長×寬)的貫通裂縫。
64.3.6 黏性土的反濾試驗應按下列步驟進行:
1 從下游溢水箱處緩慢注水,并調整溢流水面置于略高于黏 性土和濾料的接觸面的位置;
2 對黏性土縫隙表面用礫石或碎石進行保護,防止水流直接 沖刷縫隙表面;
3 上游慢慢注水,充滿整個容器,待水充滿整個容器后,立即 施加水頭進行試驗,施加水頭采用一次性加壓到位的方法,水頭值 應保證黏性土試樣土體(不考慮裂縫)所承的水力比降不低 于100;
4 施加水頭后測量記錄不同時間的滲流量以及出水是否渾濁,試驗開始后立即測定流量,并在隨后的30min 內 每 5min 測記 1次流量,然后每小時測記1次流量;
5 試驗結束后,應緩慢降低水箱水位;
6 儀器中水放完后,拆樣察看裂縫自愈的情況,以及裂縫的 土體是否進入到反濾料中。
64.3.7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結束試驗:
1 滲流量越來越大,而且出水渾濁;
2 出水先是有點渾濁,然后變清,而且滲流量逐步減小,試驗進行24h;
3 滲流量基本上不變,試驗進行24h。
64.3.8 應按本標準第63.4.1條~第63.4.3條所列公式計算干 密度、孔隙率、土粒比重、滲透坡降,并繪制Q-t 曲線。
64.3.9 黏性土的反濾試驗記錄格式應符合本標準附錄D 表 D.108 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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