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天津伯納德自控技術有限公司>>技術文章>>整體型和智能型電動執行機構的分辨
整體型和智能型電動執行機構的理解:用戶往往會在整體型和智能型這兩種產品中糾結到底該選擇哪一種,其根本原因是由于許多客戶不太了解這兩種執行器的理解還不夠*。其實,這兩者之間并不是一個分類方式。
整體型是指控制方式與機械結構整合到一起的執行機構,控制系統與電動裝置集合于一體稱為整體型電動裝置,其電氣部分主要由整體型模塊、按鈕盒、開度表(或數顯指示器)、接觸器等組成。電氣元件安裝在一塊可翻轉的板上,以便對力矩控制機構、行程控制機構、開度指示機構進行調整。按鈕盒上有三個按鈕,中間為現場/遠控轉換按鈕,其左邊為現場關閥按鈕,右邊為現場開閥按鈕,蓋上按鈕盒蓋為遠方控制,遠程為24VDC開關觸點控制(24VDC已內供),打開蓋子為現場操作。
智能型電動執行機構是指帶屏幕顯示,可以顯示開度、故障信息即所謂的人機交互界面。除了人機交互界面,智能型還應包括免開蓋調試功能、故障自診斷功能、總線通訊功能等。與智能型相對的是普通型,普通型可以通過電壓轉換方式增加液晶屏幕顯示閥位開度,但是其他功能不能實現,調試時需要開蓋對電位器等進行調整,*自診斷和通訊功能。只是根據控制方式對電動執行器進行分類的。
整體型以模擬電路為基礎,不具備人機交互界面、免開蓋調試功能、故障自診斷功能、總線通訊功能,優點是便宜。
智能型功能多、精度高、穩定性好、調試簡便、檢修方便、就地觀察直觀,缺點就是貴。
以上就是有關智能型和整體型電動執行機構的相關知識,其實就是因為分類方法的不同,嚴格說起來智能型一般都是整體型的,但是整體型不一定是智能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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