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用級聚乙二醇PEG1500物理性質白色蠟狀本品為白色粒狀物。溶于水,溶于某些有機溶劑。其溶液在低濃度下具有很高的黏性,可用壓延、擠壓、鑄塑等方式進行加工,是一種熱塑性樹脂,與其他樹脂的相容性好。耐細菌侵蝕,在大氣中的吸濕性較弱。
藥用級聚乙二醇PEG1500物理性質白色蠟狀
藥用級聚乙二醇PEG1500物理性質白色蠟狀
化學性質 。分子量在700以下者,在20℃時為無色無臭不揮發粘稠液體,略有吸水性。分子量在700~900之間者為半固體。分子量0及以上者為淺白色蠟狀固體或絮片狀石蠟或流動性粉末?;烊苡谒苡谠S多有機溶劑,如醇、酮、L仿、甘油酯和芳香烴等;不溶于大多數脂肪烴類和乙M。
平均分子量
取本品約3.0g ,精密稱定,置干燥的250ml具塞錐形瓶中,精密加鄰苯二甲酸酐的吡啶溶液(取鄰苯二甲酸酐14g,溶于無水吡啶100ml中,放置過夜,備用)25ml,搖勻,加少量無水吡啶于錐形瓶口邊緣封口,置沸水浴中,加熱30?60分鐘,取出冷卻,精密加人滴定液(0.5mol/L )50ml,以酚駄的吡啶溶液(1—100)為指示劑,用滴定液(0.5mol/L )滴定至顯紅色,并將滴定的結果用空白試驗校正。供試量(g )與4000的乘積,除以消耗滴定液(0.5mol/L )的容積(ml) , 即得供試品的平均分子量,應為900?1100。
酸度
取本品l.Og ,加水20ml溶解后,依法測定(通則0631),pH 值應為4.0?7.0。
溶液的澄清度與顏色
取本品5.0g,加水50ml溶解后,依法檢査(通則0901與通則0902),溶液應澄清無色;如顯渾濁,與2號濁度標準液(通則0902第一法)比較,不得更濃;如顯色,與黃色2 號標準比色液(通則0901第一法)比較,不得更深。
乙二酵、二甘醇、三甘酵取乙二醇、二甘醇與三甘醇
對照品各400mg ,置100ml量瓶中,加無水乙醇稀釋至刻度,搖勻,作為對照貯備液。取內標物1,3-丁二醇400mg,置100ml量瓶中,加無水乙醇稀釋至刻度,搖勻,作為內標貯備液,取對照貯備液和內標貯備液各1.0ml,置100ml量瓶中,加無水乙醇稀釋至刻度,搖勻,作為對照溶液;另取本品4.0g,置100ml量瓶中,加人內標貯備液1.0ml,加無水乙醇稀釋至刻度,搖勻,作為供試品溶液。取上述溶液,硅氧烷為固定相。起始溫度600°C,維持5 分鐘,以每分鐘2°C的速率升溫至170°C ,維持5分鐘,再以每分鐘15°C的速率升溫至280°C,維持50分鐘。進樣口溫度270°C, 檢測器溫度為290°C。載氣為高純N2。燃氣為H2。助燃氣為壓縮空氣。柱流量為4. Oml/min。按內標法計算,含乙二醇、二甘醇與三甘醇均不得過0 .1%。
環氧乙烷和二氧六環
取本品lg , 精密稱定,置頂空瓶中,精密加人趄純水1.0ml,密封,搖勻,作為供試品溶液。量取環氧乙烷30ul(相當于0.25g環氧乙烷),置含50ml經過處理的聚乙二醇400(以60°C,1.5?2.5kPa旋轉蒸發6小時,除去揮發性成分)的100ml量瓶中,加人相同溶劑稀釋至刻度,搖勻,作為環氧乙烷對照品貯備液,精痤稱取lg 冷的環氧乙烷對照品貯備液,置含40ml經過處理的聚乙二醇400的50ml量瓶中,加相同溶劑稀釋至刻度。賴密稱取10g ,置含30ml水的50ml量瓶中,加水稀釋至刻度。精密量取1 0 m l,置50ml量瓶中,加水稀釋至刻度,搖勻,作為環氧乙烷對照品溶液。取二氧六環適量,精密枒定,用水制成每lml中含O.lmg的溶液,作為二氧六環對照品溶液。精密稱取本品lg ,置頂空瓶中,精密加人0.5m環氧乙烷對照品溶液及0.5ml 二氧六環對照品溶液,密封,搖勻,作為對照品溶液。量取0.5ml環氧乙烷對照品溶液置頂空瓶中,加人新鮮配制的0.001%乙醛溶液0.lml及二睪六環對照品溶液0.1ml,密封,搖勻,作為系統適用性試騶溶液,照氣相色譜法(通則0521)試驗,以聚二甲基硅氧烷為固定液,起始溫度為35°C ,維持5分鐘,以每分鐘5°C的速率升溫至180°C,然后以每分鐘30°C的速率升溫至230°C ,維持5 分鐘(可根據具體情況調整)。進樣口溫度為150°C, 檢測器溫度為250°C,頂空瓶平衡溫度為70°C, 平衡時間為45分鐘。取系統適用性試驗溶液頂空進樣,調節檢測器靈敏度使環氧乙烷峰和乙醛峰的峰高約為滿量程的15% ,乙醛峰和環氧乙烷峰之間的分離度不小于2.0, 二氧六環峰髙應為基線噪音的5倍以上,分別取供試品溶液及對照品溶液頂空進樣,重復進樣至少3 次。環氧乙烷峰面積的
相對標準偏差應不得過15%, 二氧六環峰面積的相對標準偏差應不得過10 % ,按標準加人法計算,環氧乙烷不得過0.0001%, 二氧六環不得過0.001%。
甲醛
取本品lg ,精密稱定,加人0 .6%變色酸鈉溶液0.25ml,在冰水中冷卻后,加硫酸5ml ,搖勻,靜置15分鐘,緩緩定量轉移至盛有10ml水的25ml量瓶中,放冷,緩慢加水加至刻度,搖勻,作為供試品溶液。另取甲醛0.81g ,精密稱定,置100ml量瓶中,加水稀釋至刻度,精密量取lml ,置100ml量瓶中,用水稀釋至刻度;精密量甩lml ,自“加入0 .6%變色酸鈉溶液0.25ml" 起,同法操作,作為對照液。取上述兩種溶液,照紫外-可見分光光度法(通則0401),在567nm波長處測定吸光度,并用同法操作的空白溶液進行校正。供試品溶液的吸光度不得大于對照溶液的吸光度(0.003% ) 。
水分
取本品2.0g,照水分測定法(通則0832第一法1)測定,含水分不得過1 .0%。
熾灼殘液
不得過0.1%(通則0841) 。
重金屬
取本品4.0g,加鹽酸溶液(9—1000)5ml與水適量,溶解后,用稀醋酸或氨試液調節pH 值至3.0?4.0,再加水稀釋至25ml,依法檢査(通則0821第一法),含重金屬不得過百萬分之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