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L高低溫交變濕熱試驗箱介紹:
(高低溫操作儲存、溫度循環、高溫高濕、低溫低濕、結露試驗等),應用于國防工業,航天工業.自動化零組件,汽車部件,電子電器零組件, 儀器儀表、材料、塑膠,化工,食品,制藥工業及相關產品之耐熱. 耐濕. 耐寒.耐干性能及品質管理工程之試驗規范,對試品在給定的環境條件下檢測產品本身的適應能力與特性是否改變作出評價。
150L高低溫交變濕熱試驗箱控制器選用:
環境條件的可重復性:
一臺環境試驗設備可能用于同一類型產品的多次試驗,而一臺被試的工程產品也可能在不同的環境試驗設備中進行試驗,為了保證同一臺產品在同一試驗規范所規定的環境試驗條件下所得試驗結果的可比較性,必然要求環境試驗設備所提供的環境條件具有可重復性。這也就是說,環境試驗設備施用于被試驗產品的應力水平(如熱應力、振動應力、電應力等)對于同一試驗規范的要求是*的。
環境試驗設備所提供環境條件的可重復性是由國家計量檢定部門依據國家技術監督機構所制定的檢定規程檢定合格后提供保證。為此,必須要求環境試驗設備能滿足檢定規程中的各項技術指標及精度指標的要求,并且在使用時間上不超過檢定周期所規定的時限。如使用非常普遍的電動振動臺除滿足激振力、頻率范圍、負載能力等技術指標外,還必須滿足檢定規程中規定的橫向振動比、臺面加速度均勻性、諧波失真度等到精度指標的要求,而且每次檢定后的使用周期為二年,超過二年必須重新檢定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