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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國內*童裝強制性標準6月1日起實施
閱讀:856 發布時間:2016-6-13央廣網天津5月29日消息:為持續提高嬰幼兒和兒童紡織產品的安全質量,2016年6月1日起,童裝強制性標準GB31701-2015《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范》將正式實施,這是我國*針對童裝的強制性標準。實施過渡期為2年。2016年6月1日前生產并符合相關標準要求的產品允許在市場上繼續銷售至2018年5月31日。
作為國內*部專門針對嬰童紡織產品的強制性標準,新標準充分吸收并借鑒了發達國家有關嬰童紡織產品安全性的技術法規要求,其嚴格程度已經超越了發達國家標準。依據新執行標準,童裝將按年齡分為嬰幼兒紡織產品和兒童紡織產品。將童裝安全技術分為A、B、C類,A類*,B類次之,C類是基本要求。其中,嬰幼兒紡織產品應符合A類要求;直接接觸皮膚的兒童紡織產品至少應符合B類要求;非直接接觸皮膚的兒童紡織產品至少應符合C類要求。未來,除了所有童裝應在使用說明上標明安全類別外,嬰幼兒紡織產品還應加注“嬰幼兒用品”標示。
在化學安全要求方面,標準增加了6種增塑劑和鉛、鎘2種重金屬的*;在機械安全方面,標準對童裝頭頸、肩部、腰部等不同部位繩帶作出詳細規定,要求嬰幼兒及7歲以下兒童服裝頭頸部不允許存在任何繩帶;標準對紡織附件也作出了規定,要求附件應具有一定的抗拉強力,且不應存在銳利和邊緣;另外還增加了燃燒性能要求。
天津口岸近年來進口服裝批次、數量日益增多,品種繁雜,天津空港檢驗檢疫局2016年1至4月份檢驗進口服裝180余批,發現不合格10批,這些進口服裝中,童裝也占有一定比例。作為進口服裝的檢驗監管部門,針對新標準的實施,該局提醒相關企業,要及時了解新國標的實施時間和主要內容,了解化學安全和機械安全的重點要求,改進產品的生產工藝,使用合格的原輔材料,確保產品能夠符合國標的要求。在產品進口時,要及時與國外客戶進行溝通,提前做好產品檢測,避免在進口童裝發生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情況,影響商品的正常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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