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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條進口標準品的要求與常識
閱讀:1542 發布時間:2014-8-13
1. 進口標準品購回后,檢查外包裝完好、封口嚴密、標簽完好、清楚。
2. 藥品分析實驗室必須設專人負責標準品的管理,該人員應由具有一定藥學或分析專業知識,熟悉性質和貯存條件。
3. 請購單應盡量注明分子式、分子量、結構式、編碼,以免發生誤購。
4. 復核與請購單的一致性,準確無誤。
5. 不同的進口標準品應根據其理化性質、貯存要求的不同選擇適宜的貯存環境和條件,分別置于規定的位置。
6. 干燥器置于加鎖的柜中,依次排列整齊。
7. 管理員每周檢查1次溫度、濕度并做記錄。凡不符合規定要求的,應及時調整糾正。多雨季節要增加檢查頻次。
8. 退庫驗收不合格或超過貯存期的進口標準品銷毀須報QC室負責人,QC室負責人做必要的調查和鑒定,作出拒絕或批準銷毀的決定,銷毀應按有關規定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