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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食品成分的定義和技術要求
閱讀:1159 發布時間:2023-8-15
隨著我國食品工業的迅速發展,與之密切相關的食品配料行業發展也非常迅猛。目前,我國食品配料行業的企業數和產值不斷上升,配料產品的應用非常廣泛。食品配料已成為我國食品工業發展和產品創新的重要組成部分。食品配料可大致分為蛋白類配料、脂肪改性類配料、膳食纖維、新食品原料、調味配料、動物提取物配料、植物提取物配料和水產提取物配料等十幾類。
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對食品安全的重視程度不斷提高,食品成分“回歸自然"已成為不可逆轉的潮流,各類天然食品逐漸成為食品研究開發的重點,我國食品配料行業也提出了大力開發“天然、營養、多功能食品配料"的綠色方針。
盡管很多消費者對所有“天然"的東西都有濃厚興趣,但實際上“天然成分"究竟是什么?人們對此一直爭論不休。上世紀90年代末,食品法典委員會曾做過幾次嘗試,除此之外,天然的食品原料和食品加工工藝方面要求。ISO/TS 19657規范提出了為有關“天然"食品配料的商業間溝通提供了準則。這也有助于食品和飲料行業業內的公平競爭,確保公平的商業行為。
標準起草組充分調研了我國天然食品成分行業狀況及國內外法規狀況,對天然食品成分相關國際、國內法規和標準進行了全面調研和梳理。本法規基于我國天然食品成分的行業狀況及特點,修改采用 ISO/TS 19657:2017《天然食品配料成分的定義和技術要求》。 天然食品成分使用指南
1.范圍
本文件規定了天然食品成分的技術要求。
本文件適用于天然食品成分的生產與銷售。
2.規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沒有規范性引用文件。
3.術語和定義
任何用于制造或配制食品并且可能以改良形式存在于最終產品中的物質
4.技術要求
4.1 原材料應來源于植物、藻類、真菌、動物、微生物、礦物質或海水中的一種或幾種。化石燃料不應用作原材料。
4.2 應通過物理和/或酶和/或微生物處理從原料中獲得。但酶和/或微生物處理不應生產自然界中不存在的物質。這些工藝中可以使用pH調節。
4.3 當沒有物理和/或酶和/或微生物處理工藝可用時,可以使用不改變成分的其他工藝。
4.4 復合食品成分中每種食品成分應符合本文件要求。
4.5 在食品成分生產過程中可使用和摻入水。
4.6 在食品成分生產過程中,在不影響食品成分的前提下,可從食品成分中去除一種或多種成分。
4.7 天然食品成分應根據決策書進行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