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系統設計目標
A100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是根據國家現行規范標準由安科瑞電器股份有限公司研發的系統。該系統配合火災報警控制器的使用,在危急時刻,能夠快速針對風向、就近出口、火災的走勢、人群密度做出分析,給出安全的疏散路徑指示,智能打開消防應急標志燈的指示方向及應急照明燈,幫助建筑內的人群實時地選擇佳逃生路線,指引安全逃生方向,大限度的保障群眾的人身安全,為各商家擔心的安全問題解決了后顧之憂。
2、系統設計規程
2.1 般要求
●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設計時應為符合國家標準和有關準入制度的產品。
●應根據建筑物的用途、建筑規模、使用人員特點等因素選擇和設置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
●設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時,應采用消防應急標志燈或消防應急照明標志燈;非燈具類疏散指示標志可作為輔助指示標志。
●消防應急燈具連接的主電供電方式與控制方式應保證在火災發生時,能使所有消防應急燈具全部切換到應急工作狀態。
●給消防應急燈具供電的回路(包括集中電源型消防應急照明系統的應急供電回路)中嚴禁設置可關斷燈具充電及關斷燈具應急狀態的燈開關裝置、插座及其它負載。
●消防聯動控制器或火災報警控制器應能控制系統由正常供電狀態轉入應急工作狀態、由應急工作狀態轉入正常工作狀態。
●應急照明控制器應設置在消防控制室內,并能接收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轉入應急工作狀態的聯動控制信號,控制相關消防應急燈具轉入應急工作狀態。
2.2 設置場所
在設有消防控制室的場所,應設置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控制裝置或具有相應功能的組合設備。
2.3 設置部位
●應急照明控制器的設置
a. 應急照明控制器應設置于消防控制室內,沒有消防控制室時,應設置在有人值班的場所。
b. 應急照明控制器在消防控制室落地安裝時應符合GB50116中消防控制室內布置的相關要求。
●應急照明集中電源的設置
a 應急照明集中電源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不宜置于火災爆炸危險環境的場所;使用酸性電池時,不應設置于帶有堿性物質場所;使用堿性電池時,不應設置于帶酸性的場所;應距暖氣等熱源1m以上。
b 應急照明集中電源柜(箱)落地安裝時宜高出地面150mm以上,屏前和屏后的通道小寬度應符合GB50054中的規定。
●應急照明配電箱和分配電箱的設置
a 配電箱和分配電箱宜設置于值班室、設備機房、電氣管道井或配電間等房間內。
b 配電箱和分配電箱落地安裝時宜高出地面50mm以上,屏前和屏后的通道小寬度應符合GB50054中的規定。
c 配電箱和分配電箱安裝在墻上時,其底邊距地面高度宜為1.3 m~1.5m,靠近門軸的側面距墻不應小于0.5m,正面操作距離不應小于1.0m。
●消防應急標志燈的設置
a下列部位或場所應設置指示出口的消防應急標志燈:
建筑物內的安全出口;
多層、高層建筑中各樓層通向疏散樓梯間或防煙樓梯間前室的門口;
公共建筑室內遠點至房間疏散門距離超過15m的房間出口;
在地面首層無障礙出口處應設置肢殘人員標志,并在各層消防電梯口設置肢殘人員標志。
b指示出口的消防應急標志燈的設置應符合下述要求:
應設置在出口門的內側,其標志面應朝向建筑物內的疏散通道;
應設置在出口門的上方居中或門的旁邊,底邊離門框距離不大于200mm。
c下列部位或場所應設置指示疏散方向的消防應急標志燈:
疏散走道拐彎處;
地下室疏散樓梯間。
超過20m的直行走道、超過10m的袋型走道;
人防工程;
避難間、避難層及其他安全場所。
d樓梯間應設置指示樓層的消防應急標志燈,地面層應同時設置指示地面層和指示安全出口方向的消防應急標志燈。
e指示疏散方向的消防應急標志燈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設置在疏散走道的頂部時,其底邊距地面高度宜為2.2m~2.5m。
設置在疏散走道的側面墻上時,設置高度宜底邊距地1m以下,標志燈設置間距不應大于10m,燈具突出墻面部分的尺寸不宜超過20mm,且表面平滑。
指示疏散方向的消防應急標志燈在地面設置時,燈具高點與地面垂直距離高度不應大于3mm,燈具邊緣與地面垂直距離高度不應大于1mm,標志燈設置間距不應大于3m。
導向光流型消防應急標志燈的指示方向應與疏散方向相同,標志燈設置間距不應大于1.5m,在地面設置時應符合本條第2款要求。
地面設置的消防應急標志燈防護等級應符合IP65要求。
●消防應急照明燈的設置
a下列部位或場所應設置消防應急照明燈:
建筑物內的疏散走道、樓梯間、防煙樓梯間前室、消防電梯間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避難層(間),應優先設置在走道交叉處及拐彎處、自動扶梯上方或側上方附近;
配電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煙排煙機房、供消防用電的蓄電池室、自備發電機房、總機房以及發生火災時仍需堅持工作的其它房間;
無自然采光或夜間使用的公共場所及公共場所內流動人員數不少于5人的房間;
寄宿制幼兒園和小學的寢室、老年公寓的房間、醫院的病房和監護室等需要救援人員協助疏散的場所。
b 四星級及以上的賓館,宜在客房內設置消防應急照明燈。
3、系統組網方案
4、燈具層設計
a、參考平面圖選定好主疏散口及疏散通道,根據消防疏散指示系統設計規范以及各地設計標準,設計應急標志燈具;
b、根據項目應急照明照度要求設計應急照明燈具密度及位置分布;
c、按平面防火分區進行回路劃分,不可多個防火分區共用個回路。每個垂直疏散通道及其擴展區可按個獨立的防火分區考慮,并應采用垂直配燈方式;
d、單回路應急燈具不宜大于32個。
5、系統拓撲圖
A100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拓撲圖用于體現整個項目的系統結構,從中可以讀取系統中所有A100系統各層之間的連接關系以及應急照明控制器到消防應急燈具應急電源的走線,可以清晰表示應急照明分配電裝置的分布位置以及各類應急燈具的數量。
6、系統施工注意事項
●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應按設計圖紙施工。
●系統布線應符合國家標準GB50303《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要求。
● 消防應急標志燈、消防應急照明燈的安裝應符合設計圖紙要求。
●集中電源型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中應急照明集中電源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a) 應急照明集中電源的安裝場所應無腐蝕性氣體、蒸汽、易燃物及塵土;電池應安裝于通風良好的場所,嚴禁安放在有堿性物質、密封環境、有可燃氣管道、倉庫等場所,室內長期溫度不宜超過35℃。
b) 應急照明集中電源的輸出支路嚴禁連接除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以外的其他負載。
c)應急照明集中電源的同配電回路不宜同時給兩個及兩個以上的防火分區的消防應急燈具供電。
● 應急照明控制器的控制線路應單獨穿管。引入應急照明控制器的電纜或導線,配線應整齊,避免交叉,并應固定牢靠;電纜芯線和所配導線的端部,均應標明編號,并與圖紙。
7、 安裝調試
● 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的調試,應在系統施工結束后進行。
● 調試由技術人員擔當。
● 消防應急標志燈和消防應急照明燈的調試
a)檢查消防應急標志燈安裝位置和標志信息上的箭頭指示方向是否與疏散預案方向相符。
b)逐個切斷各區域應急照明配電箱或應急照明集中電源的分配電箱,該配電箱或分配電箱供電的消防應急燈具應在5s內轉入應急工作狀態。
c)對于設計有聯動控制功能的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輸入聯動控制信號,系統內的消防應急燈具應在5s內轉入與聯動控制信號相對應的工作狀態,并應發出聯動反饋信號。
● 應急照明集中控制器的調試
a)操作控制功能,應急照明控制器應能控制任何消防應急燈具從主電工作狀態轉入應急工作狀態,并應有相應的狀態指示和消防應急燈具轉入應急狀態的時間。
b)斷開應急照明控制器的主電源,使應急照明控制器由備電工作,應急照明控制器在備電工作時各種控制功能應不受影響。
c)關閉應急照明控制器的主程序,系統內的消防應急燈具應能按設計的聯動邏輯轉入應急工作狀態。
● 系統功能調試
a)模擬消防聯動控制信號,相關消防應急燈具應轉入應急工作狀態。
b)手動控制消防應急照明分配電箱,相關消防應急燈具應轉入應急工作狀態。
c)對具有選擇疏散路線的系統,模擬各種場景的火災報警信號,系統應按照預定的疏散預案控制相應的消防應急燈具,選擇的疏散路線應符合設計要求。
安科瑞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的設計與應用供貨廠家:
公司名稱:江蘇安科瑞電器制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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