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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碼頭水下拆除的詳細介紹
閱讀:371 發布時間:2018-5-71、將碼頭結構分成若干個小單元,以機械和松動爆破方法進行分割,然后用起吊設備將分割塊起吊外運,在廠外進行破碎,將砼碴外運;
2、配備充足的施工人員和設備進行原碼頭拆除施工,擬設置2個作業面、配備2套拆除設備和4班施工人員進行輪班作業,以加快施工進度。
3、在縱橫梁拆除前搭設工作平臺,以確保施工人員安全、提率,并防止砼塊掉落在施工區,影響后期沉樁施工。
4、為確保安全,靠近4#號碼頭的30米區域采用機械拆除工藝,防止爆破飛石傷人。
5、在施工區設置航行標志,確保施工和其它船舶安全;1、鉆孔樁:利用原有樁基搭設鉆孔平臺,采用回轉鉆機進行鉆孔樁施工。2、原有樁區內PHC樁:利用原有樁基固定導向架,采用大型起重船配振動錘進行沉PHC樁施工。3、原有樁區后方PHC樁:采用打樁船進行PHC樁施工。由于水深不能滿足打樁船吃水要求,打樁前需進行水下挖泥;由于原有引橋影響,打樁前需拆除部分引橋,并在沉樁完成后恢復。
碼頭水下拆除方案:
1、將引橋結構分成若干個小單元,以機械拆除方法進行分割,然后用起吊設備將分割塊起吊外運,在廠外進行破碎,將砼碴外運;
2、引橋預應力空心板拆除應小心拆除,并運到地點存放,防止造成結構損害,以備后期恢復重新利用。
3、引橋預應力空心樁采用起重船配振動錘、高壓射水減阻工藝進行拔除施工。
4、拔樁前,設計加工拔樁器,將振動錘和樁身連接在一起,并進行試拔:(1)、原碼頭及引橋結構以機械和松動爆破拆除方法進行分割,然后用起吊設備將分割塊起吊外運,在廠外進行破碎,將砼碴外運,以減少現場占地要求;(2)、辦公和生活設施布置在業主場地內,并設置圍欄;(3)、采用商品砼,現場不設置攪拌站;(4)、所有預制構件均在專業預制廠預制,現場不設預制場;(5)、鋼筋加工區布置有原海事碼頭引橋上,模板加工區布置在駁船上,以減少占地;(6)、施工道路使用業主道路,并嚴格限行;原引橋局部拆除期間,搭設臨時棧橋,以確保砼泵管布置要求。
每個工作面拆除采用流水線式施工工藝,每跨碼頭分4步拆除結束,具體如下:
1)面板機械、爆破相結合切縫、吊除:采用爆破和機械相結合方法進行切縫,每跨面板根據面板下縱梁位置,切成若干塊、整體用吊機吊走運至廠區外;
2)縱梁爆破切縫、吊除:采用松動爆破切縫、用吊機吊牢后割斷鋼筋,吊運至廠外;
3)上下橫梁爆破切縫、吊除:根據樁位進行爆破切縫分塊吊走;
(1) 飛石防護:對爆體采用竹笆、草包及鋼絲網進行包裹,作近體防護,將飛石控制在20~30m范圍內。對30m范圍內重要設施等采用竹笆、草包進行覆蓋防護。爆破作業時采用嚴密的安全警戒措施,以確保周圍人民財產及生命的安全。
(2) 爆破震動的評估:當起爆yao量為6kg時,在10m 外的振動速度(取K =50、a=2)計算得 v=1.65cm/s。此震動強度相當于不足二級烈度的地震,故不會對15m外的建筑物造成損傷。
(3)水下探摸和清障:在工程沉樁開始之前,對工程所處范圍進行水下探摸工作,探摸時采用超聲波方式進行,在臨近駁岸處擬采用定點人工水下探摸方式進行。并繪制當前水下泥面圖進行復核,并將成果圖報業主、監理備查。經探摸后如發現塊石等障礙物,則采用小型打撈船配潛水員,經水下捆綁后由打撈船起吊,運至業主地點堆放。
(4)沉樁施工要點:1)樁錘、替打和樁三者始終在同一直線上,避免偏擊。2)在自沉或壓上錘和替打后,如發現樁基偏位較大,只能將樁基拔起后,重新定位調整,禁止在沉樁過程中擠樁糾偏,以免因過大的調整而將樁斷裂。3)漲、落潮時,應隨潮水的漲、落適時松、緊纜繩,以保持船位不變和防止個別錨纜受力過大。
碼頭水下拆除保證措施:
1、項目部專門成立協調小組,及時與業主、海事部門,加強信息溝通渠道。
2、制訂合理施工方案,并將施工方案報業主和海事部門批準、備案。
3、嚴格按報批的施工方案組織施工,在施工區段邊界設置安全警示設施,確保施工、生產和航行安全。
4、提高周轉材料與機械設的周轉率與使用率,充分發揮專業施工企業自身的優勢。
5、嚴格執行施工組織設計的各分部分項施工方法及進度計劃,確保各分項工程,尤其是關健工序做到切實有效地按施工進度計劃的工期要求逐步逐項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