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液處理原則:對高濃度廢酸、廢堿液要經中和至中性時排放。對于含少量被測物和其他試劑的高濃度有機溶劑應回收再用。用于回收的高濃度廢液應集中儲存,以便回收;低濃度的經處理后排放,應根據廢液性質確定儲存容器和儲存條件,不同廢液一般不允許混合,避光、遠離熱源、以免發生不良化學反應。廢液儲存容器必須貼上標簽、寫明種類、儲存時間等。
廢液處理原則處理方法:
含汞、鉻、鉛、鎘、砷的廢液必須經過處理達標后才能排放,實驗室處理方法如下:
1、含汞廢棄物的處理
若不小心將金屬汞散落在實驗室里(如打碎溫度計)必須及時清除。如用滴管或用在硝酸汞的酸性溶液中浸過得薄銅片、銅絲收集與燒杯中用水覆蓋。散落在地面上的汞顆粒應撒上硫磺粉,生成毒性較小的硫化汞;或噴上用鹽酸酸化過的高錳酸鉀溶液(5:1000體積比),過1至2小時后清除;或噴上20%三氯化鐵水溶液,干后再清除(但該方法不能用于金屬表面,會產生腐蝕)。
對于含汞廢液的處理,可先將廢液調至PH8—10加入過量硫化鈉,使其生成硫化汞沉淀,再加入硫酸亞鐵作為沉淀劑,生成硫化鐵沉淀可將硫化汞微粒吸附沉淀,然后靜止分離,清液可排放,殘渣可用焙燒法回收汞或制成汞鹽。
2、鉛、鎘
用堿將廢液PH調至8—10,生成Pb(OH)2和Cd(OH)2沉淀,再加入硫酸亞鐵作為沉淀劑,沉淀物可與其他無機物混合進行燒結處理,清液排放。
3、鉻
含鉻廢液中加入還原劑,如硫酸亞鐵、亞硫酸鈉、鐵屑,在酸性條件下將六價鉻還原成三價鉻,然后加入堿,如氫氧化鈉、氫氧化鈣碳酸鈉等,使三價格形成Cr(OH)3沉淀,清液可排放。沉淀干燥后可用焙燒法處理,使其與煤渣一起焙燒,處理后可填埋。
4、砷
加入氧化鈣,使PH為8,生成砷酸鈣和亞砷酸鈣沉淀,在Fe3+存在時共沉淀。或使溶液PH大于10,加入硫化鈉,與砷反應生成難容、低毒的硫化砷沉淀。產生含砷氣體的試驗在通風櫥中進行。
5、混合廢液
互不作用的廢液可用鐵粉處理。調節廢液PH3-4,加入鐵粉,攪拌半小時,用堿調節PH 9左右,攪拌10分鐘,加入高分子混凝劑沉淀,清液可排放,沉淀物作為廢渣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