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原理
激光閃光儀由電源部分送出調制頻率為500赫的交流高壓(1840伏)點燃氦一氖激光管,由激光管發射出來的紅色激光束作為直線基準,經棱鏡反射后,小目鏡會聚,半透反射鏡轉折后,再經內凋焦鏡調節可從物鏡發射出對不同距離目標聚焦的光束,被安裝在工作機械上的光電接收器(由九塊光電池組成)接收,轉換成電信號,再經選頻和放大,點亮與九塊光電池一一對應的指示燈指示出機頭的方位。
若激光束照于光電池中央,則正中間的指示燈發亮。表明機器方位準確,此時不給自動控制線路發送信號。如果光束照射在旁邊任一光電池上,則送出信號給指示燈及自動控制線路,驅使自動控制系統進行工作,直到機器回復在正確方位時為止。
激光閃光儀是以激光束作為準直線,控制施工機械(如掘進機)前進方向的儀器。在應用愈來愈廣泛的隧道掘進機(TBM)上,用于控制其掘進方向的即由激光導向儀、測定掘進機機頭姿態的測傾儀和超聲波測距儀、靶盤、控制裝置、屏幕監視器以及計算機和打印機等組成的掘進機導向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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