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NFIA 116-2020 獼猴桃(果/米)酒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獼猴桃(果/米)酒的產品分類、要求、分析方法、檢驗規則和標志、包裝、運輸、貯存等內容。
本標準適用于獼猴桃(果/米)酒的生產、檢驗與銷售。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獼猴桃發酵酒 kiwi liqueur wines
以新鮮獼猴桃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部分可食用新鮮水果,添加或不添糯米為主要原料,經破碎、全部或部分酒精發酵釀制而成的,含有一定酒精度的發酵酒。
獼猴桃酒 kiwi fermented wine
以新鮮獼猴桃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部分可食用新鮮水果經破碎、全部或部分酒精發酵釀制而成的,含有一定酒精度的發酵酒。
獼猴桃果酒 kiwi and fruit fermented wine
以新鮮獼猴桃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部分可食用水果,為主要原料,經破碎、全部或部分酒精發酵釀制而成的,含有一定酒精度的發酵酒。
獼猴桃米酒 kiwi and rice fermented wine
以新鮮獼猴桃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部分可食用新鮮水果,添加糯米為主要原料, 經破碎、全部或部分酒精發酵釀制而成的,含有一定酒精度的發酵酒。
起泡獼猴桃(果/米)酒 sparkling kiwi (fruit/rice) wine
以新鮮獼猴桃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部分可食用新鮮水果,添加或不添糯米為主要原料, 經酵母菌酒精發酵生產的獼猴桃(果/米)原酒,再經加糖在瓶內或罐內進行密閉二次發酵而成的含二氧化碳氣體發酵酒。
獼猴桃白蘭地 kiwi brandy
以新鮮獼猴桃為原料,經發酵、蒸餾、陳釀、調配而成的蒸餾酒。
酒齡age of brandy
獼猴桃白蘭地原酒在橡木桶中陳釀的時間(年)。
非酒精揮發物總量 total non-alcohol volatiles
獼猴桃白蘭地中除酒精之外的揮發性物質(揮發酸、酯類、醛類、糠醛及高級醇)的總含量。
獼猴桃露酒 kiwi liqueur
以獼猴桃(果/米)發酵酒、獼猴桃白蘭地或食用酒精為酒基,添加藥食兩用植物果為香源或營養源;經特殊工藝加工制成的, 具有明顯植物香及營養成分的配制酒。
產品分類
獼猴桃(果/米)酒分為獼猴桃發酵酒、獼猴桃白蘭地、獼猴桃露酒,見表1。
技術要求
原輔料要求
其質量應符合相應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有關規定。
食品添加劑品種和使用量應符合 GB 2760 的規定,其質量應符合相應的標準和有關規定。
獼猴桃發酵酒中,添加的可食用新鮮水果總量不得超過產品總量的15%。
感官指標要求
感官指標要求應符合表2的規定。
理化指標要求
理化指標要求應符合表3的規定。
分析方法
獼猴桃發酵酒的分析方法:酒精度按 GB 5009.225 執行,其余項目按 GB/T 15038 執行。
GB 5009.225-2023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酒和食用酒精中乙醇濃度的測定
GB/T 15038-2006 葡萄酒、果酒通用分析方法
獼猴桃白蘭地的分析方法:酒精度按 GB 5009.225 執行; 銅按 GB 5009.13 執行;非酒精揮發物總量按 GB/T 11856 執行;甲醇按 GB 5009.266 執行;氯化物按 GB 5009.36 執行。
GB 5009.225-2023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酒和食用酒精中乙醇濃度的測定
注:酒精度實測值與標簽標示值允許差為±1.0%vol。
甲醇、cyanide指標均按100%酒精度折算。
獼猴桃露酒的分析方法:按 GB/T 27588 執行。
GB/T 27588-2011 露酒
京都電子KEM 高精度臺式酒精濃度測定儀 ALM-155
京都電子KEM 手持式數顯酒精濃度測定儀 DA-130N
京都電子KEM 電位滴定法自動電位滴定儀 AT-710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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