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環保法》實施兩月“按日計罰”罰723萬
京華時報訊(記者黃海蕾)昨天,環保部召開發布會,公布新《環保法》實施兩個月來進展情況,其中,按日計罰共計15件,個案zui高罰款額度為190萬元,罰款額度總計723萬元。江蘇省泰州市環保聯合會針對6家化工企業違法排污污染公共水域案,提起環境公益訴訟,要求6家企業承擔6.1億元環境修復費。
zui高罰金為190萬元
今年1月1日,被稱為*zui嚴環保法的新《環保法》正式實施,按日計罰成為zui受關注和期待的處罰措施。昨天,環保部副部長潘岳表示,據不*統計,新法生效兩個月左右的時間里,實施按日計罰案共15件,個案zui高罰款數額為190萬元,罰款數額達723萬元;實施查封、扣押案共136件;實施限產、停產案共122件;移送行政拘留共107起。
新《環保法》生效以來,各地*機關已對部分環境違法案件責任人實施拘留。據介紹,四川省*機關今年1月成功偵破一起重大污染環境案,“中明環境治理有限公司"涉嫌違法處置工業危險廢物,*機關對包括公司總在內的12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河北省唐山市1月以來偵辦涉及環境污染刑事案件58起,刑事拘留42人。
此外,江蘇省泰州市環保聯合會針對6家化工企業違法排污污染公共水域案,成功提起環境公益訴訟,江蘇省法院作出終審判決,要求6家企業承擔6.1億元環境修復費。環保部相關負責人表示,這是截至目前全國涉案額度zui大的一起環境處罰案。
八九省份未查處一案
日前,山東省臨沂市、河北省承德市的政府負責人因環境問題被環保部約談,保定市長也因環境太差向市民致歉。上述負責人表示,新法明確了地方政府對環境監管執法的領導責任,上述做法都是地方政府責任被強化的體現。
潘岳還指出,目前,仍有八九個省區沒有查處一起環境犯罪案件,而這些地方實際上都存在著比較嚴重的環境違法現象。各地環保部門必須依法履行監管職責,嚴格遵守法定權限,完整履行規定程序,恪盡職守,這樣才能免于問責。
將建舉報平臺
昨天,潘岳透露,按照陳吉寧部長的要求,環保部將建立舉報平臺,支持和動員全社會力量與環境違法行為作斗爭。特別強調要大力推進信息公開,充分利用輿論力量,營造強大的輿論聲勢,動員全社會積極參與環境保護,積極監督環境領域及企業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凝聚全社會保護生態環境的正能量。
目前,有關APP軟件系統的建設已經啟動,完成后將通過媒體向社會發布。
>>北京落地
去年大氣類處罰共計3900萬元
截至3月1日,《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正式實施已滿1周年。北京市環保局昨天上午介紹,過去一年,全市共立案處罰大氣類違法行為1600余起,處罰金額約3900余萬元。在環保部門查處的違法行為中,涉及大氣的案件占九成以上。另外,去年全市390余家落后企業退出,659臺共6595蒸噸燃煤鍋爐改用清潔能源。
市環境監察總隊和市*執法總隊介紹,從昨日起啟動為期一年的全市環境保護大檢查,全面排查重點行業污染源排污狀況、各類資源開發和利用活動、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突出環境問題等。在全面查清各類環境問題底數的基礎上,如實建立各類污染源檔案,嚴厲查處各類環境違法行為。(黃海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