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再加嚴 新一輪的廢氣治理改造拉開序幕
《山東省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等6項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二時段排放限值自2015年1月1日起實施。這意味著工業鍋爐、爐窯、建材、鋼鐵等重點行業將執行更加嚴格的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各類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均比*時段不同程度收緊。青島市各級環保部門在監督性監測、在線監控、現場執法以及廢氣治理工程驗收等活動中,將嚴格按照第二時段排放限值作為環境管理的依據。
第二時段限值指標更加嚴格,治污重點為非重點廢氣污染源
從第二時段大氣污染物排放執行標準一覽表可以看出,青島市鋼鐵、水泥、火電、燃煤鍋爐、工業爐窯等重點行業大氣污染物第二時段排放限濃度值比*時段更為嚴格。
現有燃煤工業鍋爐煙塵、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濃度限值分別從*時段的50mg/m3、300mg/m3和400mg/m3加嚴到第二時段的30mg/m3、200mg/m3和300mg/m3。
現有水泥粉磨站顆粒物排放濃度限值從*時段的30mg/m3加嚴到第二時段的20mg/m3。
現有以煤、重油、煤制氣等為燃料的工業爐窯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濃度限值分別從*時段的400mg/m3和450mg/m3加嚴到第二時段的300mg/m3。
現有鋼鐵行業的燒結及球團設備機頭顆粒物排放濃度限值從*時段的50mg/m3加嚴到第二時段的30mg/m3;;軋鋼熱處理爐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濃度限值分別從*時段的150mg/m3和200mg/m3加嚴到第二時段的100mg/m3和150mg/m3 。
青島市環境監察支隊相關負責人表示,本次第二時段的治污重點為非重點廢氣污染源。2013-2014年實施*時段排放限值期間,青島市環保局對全市各重點廢氣污染源已經開展了限期治理,大部分重點廢氣污染源按照一步到位的原則對廢氣脫硫、脫硝和除塵設施實施了提標改造,廢氣污染物都能夠達到第二時段排放限值的要求。
環保部門加強監管,落實排放限值
自2015年1月1日起,青島市各級環保部門在監督性監測、在線監控、現場執法以及廢氣治理工程驗收等活動中,將嚴格按照第二時段排放限值作為環境管理的依據。
青島市環保局出臺了《關于嚴格執行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二時段排放限值的通知》, 各分局、各市環保局組織對轄區內所有的燃燒設施開展全面監測和調查摸底,在2014年調查的基礎上進行動態更新,全面掌握轄區內執行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二階段限值的各類燃燒設施排放狀況。
同時進一步加強監管力度。自1月1日起,環保部門對一般超標排污(超標2倍及以內)的企業實施限期治理,限期治理期限不超過三個月;限期治理期間超標排污的,要依法征收排污費;對嚴重超標排污(超標2倍以上)或經限期治理仍不能達標排放的企業,要實施限產治理,限產治理期限不超過三個月;對經限產治理仍不能達標排放的企業,實施停產治理。
承擔民生工程(供熱、供電及公共安全保障等)的超標排污企業,各分局、各市環保局會責令其在確保民生的前提下zui大限度降低生產負荷,減少污染物排放,其中承擔供熱、供電任務的企業應在采暖期結束后立即實施停產治理。
對生產工藝特殊不能實施*停產治理的超標排污企業,由企業向所在轄區的環保部門提出書面申請,說明暫時不能停產治理的原因、采取的臨時減排措施和達標排放時限,按省廳要求進行審查批準。
分時段加嚴標準,*時段成效明顯
“實施分階段逐步加嚴的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是有效控制工業企業污染物排放強度、實現空氣質量改善目標的關鍵措施,是倒逼污染行業轉方式、調結構的重要手段。”青島市環境監察支隊相關負責人介紹說。
《山東省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以及火電、鋼鐵、建材、鍋爐和工業爐窯等5項地方行業污染物排放標準自2013年9月1日起實施。新的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體系計劃用8年時間、分4個時段實施,引導企業轉變發展方式、調整產業結構,逐步實現由行業標準向區域性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過渡,實現污染物排放標準與環境質量標準的銜接。
*時段自2013年9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新標準對燃煤鍋爐和重點行業提出了更高要求,各項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加嚴了1倍以上,并且比國家相應標準的執行時間提前了將近一年。新標準促使島城企業加快治污設施升級改造、進一步降低污染物排放。
2014年,青島市不斷深化燃煤污染治理。提高煤質標準,在全市禁止銷售使用高硫高灰分劣質燃煤;全市除特定區域,禁止審批新上傳統燃煤項目;將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從85平方公里大幅擴大到552平方公里,禁止新上并逐步淘汰高污染燃料燃燒設施。投入12億元,對全市燃煤鍋爐組織實施大規模提標改造,完成燃煤鍋爐脫硫、脫硝、除塵等治理項目362個,90%的燃煤鍋爐達到了新排放標準,重點污染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塵濃度平均降低39%、56%、28%,治理總投資和項目數分別是去年的2.4倍和1.6倍。
來源:青島市環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