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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眼中的“里約+20”峰會
新華網北京6月20日電(新華社執筆記者:華義 參與記者 牛海榮、賀穎駿、黃堃、黃涵、唐霽、石序)聯合國可持續發展大會(“里約+20”峰會)即將召開。在可持續發展和消除貧困背景下發展綠色經濟、加強可持續發展機制框架,是本次峰會的主題。各個國家或組織的專家學者紛紛對本次峰會表達了期待和展望。
制定目標:推動可持續發展進程
聯合國秘書長可持續性別小組執行秘書扎諾斯·帕茲托提出,社會應在聯合*年發展目標的基礎上,制定一整套可持續發展目標,以此來推動可持續發展進程。在制定可持續發展目標時,對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應有所區別,既有目標,也應有與千年發展目標類似的低端目標,但都屬于可持續發展目標的范疇。
聯合國副秘書長、“里約+20”峰會秘書長沙祖康:希望峰會“至少啟動制定可持續發展目標的進程,并初步確定一些大家已經達成一致的優先領域”。8項千年發展目標將在2015年到期,如何制定2015年后的發展目標,已經提上聯合國的議事日程。廣大聯合國會員國積極支持制定可持續發展目標,一致認為可持續發展目標應是千年發展目標的延伸和發展,社會應在千年發展目標基礎上,針對可持續發展進程面臨的新課題、新挑戰,就如何啟動并制定目標和初步的優先領域達成一致。
綠色經濟: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途徑
聯合國環境署促進委員會俄羅斯專家維克托·烏索夫認為,“里約+20”峰會的任務只有一個,那就是讓社會共同認識到發展綠色經濟的必要性。俄羅斯的立場是,必須達成協議。如果沒有共同努力,每個國家表面說一套背地里做一套,那么就不會有任何成果。這次會議的目的應當是尋求為保護地球生態而共同努力,而不是進行政治經濟上的討價還價。
沙祖康:綠色經濟應是實現可持續發展和減貧的手段和途徑,有助于經濟、社會發展和環境保護三方面的統籌協調。發展綠色經濟應充分考慮發展中國家發展階段和實際情況,不應把發達國家實施的目標強加于發展中國家,不應以所謂綠色標準作為提供發展援助的先決條件,或借此推行新的貿易保護主義。期望大會能就發展綠色經濟達成一攬子政策建議。可持續發展應成為團結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的紐帶,因為實現可持續發展,是世界各國的共同責任和機會。“這一責任不容推卸,這一機會不容浪費。”
環境與發展研究所主任卡米拉·圖爾明:現在面臨三重危機,即環境危機、貧富差距加大導致的社會危機以及zui近的金融危機,在這種情況下傳統的發展方式已是不可持續的,“里約峰會提供了一個極其重要的舞臺,可用于敦促人們改變方向,形成更為公平的經濟模式。”
教育科技:實現可持續發展離不開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總干事伊琳娜·博科娃:通過教育來增強人們的環保理念對促進可持續發展十分重要。保護環境不應被視為經濟發展的阻礙因素,技術是解決這一問題的關鍵。通過技術,人們能夠將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很好地結合起來。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教育助理總干事唐虔:可持續發展離不開教育,離不開對人的觀念的培養。聯合國于2005年啟動了“教育促進可持續發展十年計劃”,目標是通過教育增強人們的可持續發展理念。作為實施該計劃的牽頭機構,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制定了《實施計劃》,協調各國在教育促進可持續發展方面做出的努力,并評估其成果。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自然科學助理總干事格蕾琴·卡隆吉:實現可持續發展離不開科學技術。科學技術能夠幫助人類應對環境問題的挑戰,使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相結合。通過技術手段,人們能夠更好地分配和利用水資源,可再生能源技術則是解決能源危機的重要途徑。此外,可持續發展面臨的其他重要挑戰,如就業問題和衛生問題等也都離不開科學技術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