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林巴斯生物顯微鏡BX43的功能
在顯微鏡本身結構發展的同時,顯微觀察技術也在不斷創新:1850年出現了偏光顯微術;1893年出現了干涉顯微術;1935年荷蘭物理學家澤爾尼克創造了相襯顯微術,他為此在1953年獲得了諾貝爾物理學獎。
光學顯微鏡 古典的光學顯微鏡只是光學元件和精密機械元件的組合,它以人眼作為接收器來觀察放大的像。后來在顯微鏡中加入了攝影裝置,以感光膠片作為可以記錄和存儲的接收器。現代又普遍采用光電元件、電視攝象管和電荷耦合器等作為顯微鏡的接收器,配以微型電子計算機后構成完整的圖象信息采集和處理系統。
表面為曲面的玻璃或其他透明材料制成的光學透鏡可以使物體放大成像,光學顯微鏡就是利用這一原理把微小物體放大到人眼足以觀察的尺寸。近代的光學顯微鏡通常采用兩級放大,分別由物鏡和目鏡完成。被觀察物體位于物鏡的前方,被物鏡作第一級放大后成一倒立的實象,然后此實像再被目鏡作第二級放大,成一虛象,人眼看到的就是虛像。而顯微鏡的總放大倍率就是物鏡放大倍率和目鏡放大倍率的乘積。放大倍率是指直線尺寸的放大比,而不是面積比。
光學系統
顯微鏡的光學系統主要包括物鏡、目鏡、反光鏡和聚光器四個部件。廣義的說也包括照明光源、濾光器、蓋玻片和載玻片等。
(一)物鏡
物鏡是決定顯微鏡性能的最重要部件,安裝在物鏡轉換器上,接近被觀察的物體,故叫做物鏡或接物鏡。
物鏡的放大倍數與其長度成正比。物鏡放大倍數越大,物鏡越長。
1.物鏡的分類
物鏡根據使用條件的不同可分為干燥物鏡和浸液物鏡;其中浸液物鏡又可分為水浸物鏡和油浸物鏡(常用放大倍數為90—100倍)。
根據放大倍數的不同可分為 低倍物鏡(10倍以下)、中倍物鏡(20倍左右)高倍物鏡(40—65倍)。
光學顯微鏡 根據像差矯正情況,分為消色差物鏡(常用,能矯正光譜中兩種色光的色差的物鏡)和復色差物鏡(能矯正光譜中三種色光的色差的物鏡,價格貴,使用少)。
2、物鏡的主要參數:
物鏡主要參數包括:放大倍數、數值孔徑和工作距離。
①放大倍數是指眼睛看到像的大小與對應標本大小的比值。它指的是長度的比值而不是面積的比值。例:放大倍數為100×,指的是長度是1μm的標本,放大后像的長度是100μm,要是以面積計算,則放大了10,000倍。
顯微鏡的總放大倍數等于物鏡和目鏡放大倍數的乘積。
②數值孔徑也叫鏡口率,簡寫NA 或A,是物鏡和聚光器的主要參數,與顯微鏡的分辨力成正比。干燥物鏡的數值孔徑為0.05-0.95,油浸物鏡(香柏油)的數值孔徑為1.25。
光學顯微鏡 ③工作距離是指當所觀察的標本最清楚時物鏡的前端透鏡下面到標本的蓋玻片上面的距離。物鏡的工作距離與物鏡的焦距有關,物鏡的焦距越長,放大倍數越低,其工作距離越長。例:10倍物鏡上標有10/0.25和160/0.17,其中10為物鏡的放大倍數;0.25為數值孔徑;160為鏡筒長度(單位mm);0.17為蓋玻片的標準厚度(單位 mm)。10倍物鏡有效工作距離為6.5mm,40倍物鏡有效工作距離為0.48mm 。
3、物鏡的作用是將標本作第一次放大,它是決定顯微鏡性能的最重要的部件——分辨力的高低。分辨力也叫分辨率或分辨本領。分辨力的大小是用分辨距離(所能分辨開的兩個物點間的最小距離)的數值來表示的。在明視距離(25cm)之處,正常人眼所能看清相距0.073mm的兩個物點,這個0.073mm的數值,即為正常人眼的分辨距離。顯微鏡的分辨距離越小,即表示它的分辨力越高,也就是表示它的性能越好。
顯微鏡的分辨力的大小由物鏡的分辨力來決定的,而物鏡的分辨力又是由它的數值孔徑和照明光線的波長決定的。
當用普通的中央照明法(使光線均勻地透過標本的明視照明法)時,顯微鏡的分辨距離為d=0.61λ/NA
式中d——物鏡的分辨距離,單位 nm。
λ——照明光線波長,單位 nm。
NA ——物鏡的數值孔徑
例如油浸物鏡的數值孔徑為1.25,可見光波長范圍為400—700nm ,取其平均波長550 nm,則d=270 nm,約等于照明光線波長一半。一般地,用可見光照明的顯微鏡分辨力的極限是0.2μm。
(二)目鏡 因為它靠近觀察者的眼睛,因此也叫接目鏡。安裝在鏡筒的上端。
1.目鏡的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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