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溶液配置的直接配置法和標定法兩種。
(1)直接配制法
在分析天平上準確稱取一定量已干燥的基準物溶于水后,轉入已校正的容量瓶中用水稀釋至刻度,搖勻,即可算出其準確濃度。
(2)標定法
很多物質不符合基準物生物條件,不能直接配制標準溶液。一般先將這些物質配成近似所需濃度溶液,再用基準物測定其準確濃度。標定的方法有直接標定和間接標定兩種,間接標定的系統誤差比直接標定要大些。
標準溶液的配制和標定有兩種標準,分別是SH/T0079《石油產品試驗用試劑溶液配制方法》和GB/T601-2002《化學試劑標準滴定溶液的制備》。
標準溶液保質期
標準溶液有效期為3個月,0.02moL/L以下的標準溶液應現用現配。
常用指示劑溶液有效期為1年,淀粉水溶液有效期為1周。
試液名稱和有效期按照中國藥典現行版本附錄中試液和緩沖液中的規定執行。藥典中未明確規定有效期的,則一般檢驗用試液有效期為1年;緩沖溶液PH=10以上的有效期為2個月,PH=10以下的有效期為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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