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低溫低氣壓試驗箱使用條件
閱讀:2432 發布時間:2016-7-8
高低溫低氣壓試驗箱使用條件之一:環境條件
a、溫度:15℃~35℃;
b、相對濕度:不大于85%;
c、大氣壓:80kPa ~106kPa
d、周邊無強烈振動,無腐蝕氣體;
e、無陽光直接照射或其他冷、熱源直接輻射;
f、周邊無強烈氣流,當周邊空氣需強制流動時,氣流不應直接吹到箱體上;
g、周邊無干擾試驗箱控制電路的磁場影響;
h、周邊無高濃度粉塵及腐蝕性物質。
高低溫低氣壓試驗箱 使用條件之二:供電條件
a、交流電壓:220V±22V或380V±38V;
b、頻率:50HZ±0.5HZ.
高低溫低氣壓試驗箱 使用條件之三:供水條件
宜使用滿足下列條件的自來水或循環水:
a、水溫:不高于30℃;
b、水壓:0.1MPa~0.3MPa;
c、水質:符合工業用水標準。
高低溫低氣壓試驗箱 使用條件之四:試驗負載條件
試驗箱的負載應周時滿足下列條件:
a、負載的總質量按每立方米工作室容積內位置不大于80KG
b、負載的總體積不大于工作室容積的5/1
c、在垂直于主導風向的任意截面上,負載面積之和應不大于該處工作室截面積的3/1,負載置放時不可阻塞氣流的流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