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地類別 | 國產 | 價格區間 | 5千-1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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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領域 | 化工,生物產業,能源,電氣,綜合 |
產品簡介
詳細介紹
氧指數試驗機注意試樣在樣品材料上的位置和取向上的不對稱性(見注3)。
注1:某些材料標準要求選擇和標識所用的“試樣狀態",例如,處于“規定狀態"或“基態"的以苯乙烯為基材的均聚或共聚物。
注2:在無相關標準時,可從GB/T 5471—2008、GB/T 9352—2008、GB/T 17037.1—1997、GB/T 17037.3—2003、ISO 294-2:1996,ISO 294-5:2001,ISO 2818:1994或GB/T 11997—2008中選擇一種或幾種制備方法。
注3:由于材料的不均勻性導致點火的難易及燃燒行為的不同(例如,由不對稱取向的熱塑性薄膜上,在不同方向切取的試樣,受熱時收縮程度不同),對氧指數的結果有很大影響。
注4:如果使用這種方法,薄膜的燃燒行為呈現不穩定,包括受熱收縮及數據的波動,則應使用Ⅵ型試樣,即卷筒形試樣。它給出的再現性結果與Ⅰ型試樣幾乎相同。附錄D給出了使用Ⅵ型試樣實驗室間獲得的精密度數據。試樣的標線 概述
為了觀察試樣燃燒距離,可根據試樣的類型和所用的點火方式在一個或多個面上畫標線。自撐試樣至少在兩相鄰表面畫標線。如使用墨水,在點燃前應使標線干燥。頂面點燃試驗標線
按照方法A(見8.2.2)試驗Ⅰ、Ⅱ、Ⅲ、Ⅳ或Ⅵ型試樣時,應在離點燃端50mm處畫標線。擴散點燃試驗標線
試驗V型試樣時,標線畫在支撐框架上(見圖2)。在試驗穩定性材料時,為了方便,在離點燃端20mm和100mm處畫標線。
如I、Ⅱ、Ⅲ、Ⅳ和Ⅵ型試樣用B法(見8.2.3)試驗時,在離點燃端10mm和60mm處畫標線。狀態調節
除非另有規定,否則每個試樣試驗前應在溫度23℃±2℃和濕度50%±5%條件下至少調節88h。
注:含有易揮發可燃物的泡沫材料試樣,在23℃±2℃和50%±5%狀態調節前,應在鼓風烘箱內處理168h,以除去這些物質。體積較大這類材料,需要較長的預處理時間。切割含有易揮發可燃物泡沫材料試樣的設施需考慮與之相適應的危險性。
氧指數試驗機技術參數 :
1. 采用*的PLC控制,真彩色液晶顯示(標配7寸威綸16:9觸摸屏),可做到客戶的人性化操作界面的升級;
2. 測試結束時,設備自動生成測試報告,測試報告打印;
3. 測試箱體采用冷板加*噴涂外箱,箱底安裝白底紅字“EXIT" 字體,測試人員通過透明觀測窗,可以判別試樣然后后的清晰與模糊狀態;
4. 主燃燒器為276KPa(可調)壓力下,對測試試樣進行火焰沖擊,配備輔助燃燒器,對滴落物進行火焰沖擊;
5. 輔助燃燒器燃氣壓力為138KPa,對熔融滴落物進行進一步燃燒;
6. 標準測試軟件不僅僅可顯示每15s光路透過率數值,同時可繪制透過率測試曲線,在測試結束后,軟件可顯示SDR煙密度數值,即煙氣積分數值;
7. 通過測試軟件,可將三組測試試樣的測試報告進行合成,繪制一條SDR煙密度發展曲線;
8. 煙密度測量范圍:(0~100)%;
9. 用標準濾光片校正誤差不大于 3% ;
10. 本生燈對試樣施加火焰 4min (可預設);
11. 燃燒燈:為本生燈,長度260mm,噴嘴直徑0.13mm,與煙箱成45°角;
12. 光電系統:光源為燈泡,功率15W,工作電壓6V;
13. 接收器:為硅光電池,透光率0%為無光線通過,透光率100%光無遮擋*通過;
14. 經處理后的焦距:(60~65)mm;
15. 氣源: 85%丙烷氣(客戶自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