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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試驗的振動響應檢查
閱讀:978 發布時間:2022-9-5為了研究樣品在振動條件下的響應特性,有關規范可以要求在定義的頻率范圍進行振動響應檢査。 一般應按耐久性試驗相同的條件進行一個以上掃頻循環。如采用低于規定的振動幅值和掃頻 速率,可以更精確地確定響應特性。但應避免使樣品承受過長的時間和過應力。
對于帶包裝樣品的振動響應檢查中,對包裝內部的樣品無法安裝測量裝置時,對樣品激勵的測量 町以檢測包裝內樣品的共振頻率,這是應該采取的一個重要程序。此時.對進行這樣的測量-或不對帶包 裝樣品頻率響應調査,需耍進行權衡。
為了對“未確定類型"樣品或包裝件進行振動響應檢査,冇必要測雖不同的信號,如驅動力或振動速 度等。有關規范若有規定.可以在試驗前和試驗后對樣品的特性進行計算.如機械阻抗譜。
如果有關規范有要求,樣品在振動響應檢査期冋應工作。若因樣品工作而不能評價其機械振動特 性時,應將樣品處于不工作狀態進行附加的響應檢查。
在振動響應檢査期間,為了確定危險頻率,應對樣品的特性和振動響應數據進行檢査。這些頻率、 幅值和樣品的待性應記錄在試驗報告中,有關規范應規定對此采取的措施。
若采用數字控制.在響應曲線的圖表上確定危險頻率時.應注意到每次掃頻的數據采樣點數或者控 制系統在顯示屏分辨率都是有限的。
在某種情況下.有關規范可以要求在耐久程序結束后再進行一次附加的振動響應檢查.以便對試論 前后的危險頻率進行比較。如果危險頻率發生任何變化,石美規范應規定對此采取相應的措施。基本 耍求是.試驗前后的兩次振動響應檢査實際上應在相同的振幅下以相同的方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