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chǎn)品簡介
詳細介紹
FY-20 二分器(:杭州儀器)
一、概述
FY-20二分器(煤樣縮分二分器)是根據(jù)國家標準GB474-1996《煤樣的制備方法》中的規(guī)定設(shè)計的,是縮制煤樣工作*的工具。它由由密封殼體、格槽、接樣器、簸箕等組成,格槽等斜面的坡度不小于60度。主要特點是結(jié)構(gòu)合理,使用方便,具有多點縮分性能,有較強的代表性,可以大大提高制樣的效率和質(zhì)量。適用于煤、礦樣或其它不均勻粒狀物料的縮分取樣。
二、煤樣縮分二分器主要優(yōu)點
1、二分器格槽寬度應為被縮分煤樣標稱大粒度的3倍以上且應等寬、平行。
2、使用前應清理各格槽至無堵塞。
3、煤樣必須呈柱狀往復擺動給入二分器,擺幅不超出二分器兩端;在二分器格槽上不允許有積煤現(xiàn)象;
4、所縮分后任取一邊的煤樣,如是多次縮分,則應兩邊交替留樣。
5、縮分水分較高煤樣,入樣不要多,同時振動二分器,以免濕煤樣堵塞格槽。
三、二分器主要參數(shù)
1、格槽個數(shù):24mm
2、格槽寬度:7.5mm
3、縮分粒度:≤3mm
四、重量應符合以下規(guī)定
大料度(mm) | 100 | 50 | 25 | 13 | 6 | 3 | 0.5 |
小重量(kg) | 100 | 30 | 15 | 7.5 | 4 | 2 | 1 |
五、操作
使用二分器縮分煤樣,縮分前不需要混合,入料時,簸箕需向一側(cè)傾斜,在要沿著二分器的長度方向往復擺動,以使煤樣比較均勻地通過二分器。縮分后任取一邊的煤樣。
六、縮分后留樣重量與粒度的關(guān)系:
<1mm的煤樣,留樣重1kg | <3mm的煤樣,留樣重2kg |
<6mm的煤樣,留樣重4kg | <13mm的煤樣,留樣重7.5kg |
格槽的數(shù)目兩側(cè)相等,每測至少8個。各槽的寬度應該相同。格槽斜面的坡度不小于60度。
二分器的格槽寬度為煤樣大粒度的2.5~3倍,但不小于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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