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簡介
詳細介紹
ROHS 2.0主要內容如下:
— 闡明了指令管控范圍和相關定義:
— 將醫療及監控設備納入ROHS管控范圍;
— 增加第11類產品,即不被原先10類產品涵蓋的其他電子電氣設備;
— 雖然并未增加新的限制物質,但選定4種有毒有害物質(HBCCD、DEHP、DBP和BBP)作為限制物質的候選。
— 將電子電氣設備ROHS符合性納入CE標識要求。
ROHS 2.0管控的醫療設備包括:
— 利用電能工作且符合歐盟指令93/42/EEC 中醫療設備定義的設備;
— 利用電能工作且符合歐盟指令98/79/EC中體外醫療設備定義的設備。
為使新納入ROHS 2.0管控產品的生產商有充分時間來符合指令要求,ROHS 2.0為相關產品設定了管控過渡期,見下表:
條款 產品范圍 管控過渡期 備注
第二章第二款 之前不屬于2002/95/EC管控范圍但不符合ROHS 2.0的產品 2019年7月22日起需要符合指令要求 不得與第四章第三款和第四款相抵觸
第四章 第三款 醫療和監控設備 2014年7月22日起需要符合指令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