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PS電源維護中的知識性故障
這類情況的出現主要是由于維護人員缺乏基本的理論知識所致。比如,有一臺新安裝的30kVAUPS向一臺設備供電,設備接好電源開機后發現該設備中一個電源模塊被燒壞。于是用戶認為是由于UPS的三相電壓“零點漂移”所致,并向UPS廠家提出交涉,要求馬上對設備進行檢查或更換并對損壞的設備進行賠償。既然用戶提出這樣一個既專業又嚴重的問題,廠家立即派技術人員對該UPS進行檢查。經檢查,三相輸出電壓分別為220V、219V、219V,對稱性很好,零點并未漂移。經仔細檢查分析,確認設備電源模塊的損壞是因為其質量有問題,經更換電源模塊后設備正常運行。
對于三相相電壓,一般來說其偏差 <2%可以不計。目前,大多數UPS在三相負載100%不平衡時,都具有自動調節其電壓不平衡度<2%的能力。所謂三相負載100%不平衡,是指UPS的負載一相或兩相滿載,而另兩相或一相空載的情況。比如30kVA的UPS一相的滿載值是10kVA(即10kVA/220V=4)。并不像有人理解的那樣:一相電流為1A,另一相為2A,就認為他們的不平衡度是50%,實際上不能這樣理解。反過來說,如果一相的電流為1A,另一相電流為零呢,豈不是他們的不平衡度也是100%了!從字面上理解似乎是對的,但定義并非如此。
又比如,有的用戶給UPS配置的是工作壽命為3~5年的電池,而環境溫度夏天經常超過30℃,而且兩年多市電從未停過,開機后維護人員也從未對電池進行過核對性或容量測試性放電試驗,電池的運行狀況不得而知。偶遇市電停電,電池的放電時間不到額定時間的1/3UPS就關機了。于是用戶就向廠家發出了索賠通知,等廠家的維修工程師指出故障原因,出示了操作說明書上關于電池保養的有關內容,并詳細分析了電池容量降低的原因后,用戶無法再提索賠要求,但這對廠家聲譽造成的影響卻是嚴重的。
還有的用戶誤解了UPS輸出短路保護功能,認為做短路試驗時只要將輸出端用一根短路線碰一碰就可以了。實際不然,這樣做對有的UPS可以,有的UPS就不行,這是什么原因呢?當UPS由逆變器供電時,對過載和短路的保護是通過切斷控制信號的方法使逆變器截止。逆變器采用晶體三極管或MOS管時,用這種方法效果較好,不奏效的時候也有,這主要是因為電流傳感器電路的反應時間太長,在控制信號被切斷前,功率管就已經損壞了;在用IGBT作逆變器時,引起損壞的概率相對高一些,這是由于IGBT不可克服的缺點造成的,即IGBT的結構中寄生了一只晶閘管,它具有擎住電流效應,即一旦通過功率管的電流超過晶閘管的擎住電流時,這時即使取消了控制信號,IGBT照樣導通,一直到燒毀。因此,在沒有特別需要的情況下,盡量不要做這樣的短路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