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地類別 | 國產 | 應用領域 | 地礦,能源,電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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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山東省煤安局與山東省*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快全省井下人員定位系統建設的工作方案》,要求全省所有煤礦2020年2月底前完成人員精確定位系統建設,并為所有下井人員配備定位通信裝備,加密井下基站布設,確保人員定位和通信信號穩定可靠。vx:gaochao927 采用UWB技術研發的煤礦人員精準定位系統,集人員考勤管理、實時定位、安全預警監測、應急救援等功能于一體,可以實現人員的厘米級定位,讓用戶迅速了解井下人員的位置分布、行走軌跡,對于提高對人員的監管水平,改善礦井的安全管理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煤礦人員精準定位系統由監控主機、定位軟件、大屏幕、UPS電源、網絡交換機、讀卡分站、識別卡、電源等組成。 井下人員定位系統的設計原則 系統充分考慮到安裝環境及行業特點,具有很好的實用性,實現定位信號的全覆蓋。系統既能有效得反映井下人員的情況,又要保證人員識別的準確性。 系統需要具備一定的*性,保證在很長的時間內不被社會所淘汰。 系統設計應充分保證運行的穩定性和可靠性,在礦井惡劣的環境內也能很好得保證數據的采集和傳輸。 山在礦山安防方面從業多年,研發了多款安防自動化系統,精確人員定位系統為其中之一。精確人員定位系統是采用*定位識別技術,對下井人員的位置進行采集匯總,通過匯總數據來掌握人員信息,同時為保障人員安全提供可靠的依據。系統性能指標滿足《山東煤礦人員精確定位系統技術要求(試行的通知)》(魯煤監技裝〔2019〕55號)性能指標,生產廠家應提供礦用產品檢測檢驗機構出具的系統檢測報告,以證明滿足升級改造技術方案技術要求。1.系統巡檢周期不超過5s。2. 可采用充電電池的標示卡,每次充電應能保證標示卡連續工作時間比小于10d,電池壽命應不小于12個月。備用電源維持斷電后連續工作時間不小于8h,電池僅能維持2h必須更換,應具有電源智能化管理功能。3.系統應具有雙機熱備自動切換功能。4.地面主機與井下傳輸分站的數據電纜傳輸距離不小于10公里,光纖傳輸距離不小于40公里。網絡中的各個工作站之間做到資源共享,信號傳輸可靠,誤碼率小于10-85.分站電源應具有智能化管理功能。系統要求(一)精準定位井下工作人員的具體位置,靜態定位精度能夠達到30厘米,采煤工作面及順槽、掘進工作面人員定位精度應能達到1米實現精確定位;開拓巷道及準備巷道實現區域定位要求(讀卡分站按現有位置布置)現區域定位;其他地點實現區域定位(讀卡分站按現有位置布置);顯示井下工作人員的實時移動軌跡且定位精度必須滿足相應的技術規范和標準。(二)數據上傳及系統融合1、開發的人員定位系統必須具備實時上傳數據的功能,能夠在人員定位系統任何設備數據產生變化的時間完成采集并向上發送,人員定位系統能夠保證符合全省煤炭行業安全綜合監管平臺上線運行要求,符合山東省煤礦安全生產綜合監管信息平臺人員定位系統接入要求。2、必須能與現有的井下安全監測系統、調度通信系統、語音廣播系統進行融合(GIS);后期支持融合其他系統,如考勤系統、供電監控且其他礦井系統融合和聯動留有接口,可為礦井其它符合要求的子系統接入提供開放平臺。(三)監測1、系統應具有攜卡人員出/入井時刻、出/入重點區域時刻、出/入限制區域時刻等監測功能。2、系統應具有識別攜卡人員出/入巷道分支方向等功能。3、系統應能對乘坐電機車等各種運輸工具的攜卡人員進行準確識別。4、系統應能識別多個同時進入識別區域的識別卡。5、系統應具有識別卡工作是否正常和每位下井人員攜帶1張卡*性檢測功能。(四)管理1、系統應具有攜卡人員下井總數及人員、出/入井時刻、下井工作時間等顯示、打印、查詢等功能,并具有超時人員總數及人員、超員人員總數及人員報警、顯示、打印、查詢等功能。2、系統應具有攜卡人員出/入重點區域總數及人員、出/入重點區域時刻、工作時間等顯示、打印、查詢等功能,并具有超時人員總數及人員、超員人員總數及人員報警、顯示、打印、查詢等功能。3、系統應具有攜卡人員出/入限制區域總數及人員、出/入限制區域時刻、滯留時間等顯示、打印、查詢、報警等功能。4、系統應具有特種作業人員等下井、進入重點區域總數及人員、出/入時刻、工作時間顯示、打印、查詢等功能,具有工作異常人員總數及人員、出/入時刻及工作時間等顯示、打印、查詢、報警等功能。5、系統應具有攜卡人員下井活動路線顯示、打印、查詢、異常報警等功能。6、系統應具有攜卡人員卡號、姓名、*號、年齡、職務或工種、所在區隊班組、主要工作地點、每月下井次數、下井時間、每天下井情況等顯示、打印、查詢等功能。7、系統應具有按部門、地域、時間、分站、人員等分類查詢、顯示、打印等功能。(五)存儲和查詢1、系統應具有存儲功能,存儲內容包括:1.1出/入井時刻;1.2出/入重點區域時刻;1.3出/入限制區域時刻;1.4進入分站識別區域時刻;1.5出/入巷道分支時刻及方向;1.6超員總數、起止時刻及人員;1.7超時人員總數、起止時刻及人員;1.8工作異常人員總數、起止時刻及人員;1.9卡號、姓名、*號、年齡、職務或工種、所在區隊班組、主要工作地點等。2、系統應具有查詢功能。查詢類別如下:2.1按人員查詢;2.2按時間查詢;2.3按地域查詢;2.4按識別區查詢;2.5按超時報警查詢;2.6按超員報警查詢;2.7按限制區域報警查詢;2.8按工作異常報警查詢;2.9按人員分類查詢;2.10按部門查詢;2.11按工種查詢等。3、系統應具有防止修改實時數據和歷史數據等存儲內容(參數設置及頁面編輯除外)功能。4、系統應具有數據備份功能。5、分站應具有數據存儲功能。當系統通信中斷時,分站存儲識別卡卡號和時刻;系統通信正常時,上傳至中心站。(六)顯示1、系統應具有漢字顯示和提示功能。2、系統應具有列表顯示功能。顯示內容包括:下井人員總數及人員、重點區域人員總數及人員、超時報警人員總數及人員,超員報警總數及人員,限制區域報警人員總數及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工作異常報警總數及人員等。3、系統應具有模擬動畫顯示功能。顯示內容包括:巷道布置模擬圖、人員位置及姓名、超時報警、超員報警、進入限制區域報警、特種作業人員工作異常報警等。應具有漫游、總圖加局部放大、分頁顯示等方式。4、系統應具有系統設備布置圖顯示功能。顯示內容包括:分站、電源箱、傳輸接口和電纜等設備的設備名稱、相對位置和運行狀態等。若系統龐大一屏容納不了,可漫游、分頁或總圖加局部放大。(七)打印系統應具有漢字報表、初始化參數召喚打印功能(定時打印功能可選)。打印內容包括:下井人員總數及人員、重點區域人員總數及人員、超時報警人員總數及人員,超員報警總數及人員,限制區域報警人員總數及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工作異常報警總數及人員、干部每月下井總數及時間統計等。(八)人機對話1、系統應具有人機對話功能,以便于系統生成、參數修改、功能調用、圖形編輯等。2、系統應具有操作權限管理功能,對參數設置等必須使用密碼操作,并具有操作記錄。 3、在任何顯示模式下,均可直接進入所選的列表顯示、模擬圖顯示、打印、參數設置、頁面編輯、查詢等方式。(九)自診斷系統應具有自診斷功能。當系統中分站、電源、電池、傳輸接口等設備發生故障時,報警并記錄故障時間和故障設備,以供查詢及打印。(十)雙機切換系統主機應具有雙機切換功能。(十一)備用電源系統應具有備用電源。(十二)其他1、系統應具有軟件自監視功能。2、系統應具有軟件容錯功能。3、系統應具有實時多任務功能,對參數傳輸、處理、存儲和顯示等能周期地循環運行而不中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