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地類別 | 國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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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W標稱試驗火焰裝置,符合GB/T 5169.15、UL94和IEC 60695-11-20標準相關要求。
2、1000W標稱試驗火焰裝置,符合GB/T 5169.7、和IEC 60695-2-4標準相關要求。過程自動控制,自動判定,數據保持。
本試驗儀是采用規定尺寸的本生燈(Bunsen burner)和特定燃氣源(甲烷或天然氣),按一定的火焰高度和一定的施焰角度對呈水平或垂直狀態的試品定時施燃若干次,以試品點燃、灼熱燃燒的持續時間和試品下鋪墊的引燃物是否引燃來評定其燃燒性。
能對總質量超過和不超過 18kg 的移動式設備防火防護外殼;駐立式設備的防火防護外殼;GB/T5169.7水平垂直燃燒試驗儀安置于防火外殼內的材料;V-0、V-1、V-2、HB、5V、HF-1、HF-2、HBF級材料或泡沫塑料的可燃性進行定級評定。GB/T5169.7水平垂直燃燒試驗儀適用于照明設備、低壓電器、家用電器、機床電器、電機、電動工具、電子儀器、電工儀表、信息技術設備、電氣事務設備、電氣連接件和輔件等電工電子產品及其組件部件的研究、生產和質檢部門,也適用于絕緣材料、工程塑料或其它固體可燃材料行業。
燈具 | 本生燈燈管直徑9.5mm±0.5mm從空氣主進氣口或入口處向上長度約100mm等 |
本生燈具管口形狀 | 圓柱型燈口和不銹鋼魚尾狀燈口(可更換) |
燈具試驗傾角 | 0°、20°、45°90可快速定位,zui大行程約150mm |
窗體頂端 火焰大小標準量具 | 窗體頂端 125mm外焰和38mm蘭焰,20mm蘭焰,180mm外焰和55mm蘭焰,125mm外焰和40mm蘭焰。 |
施燃和移開時間 | 1s~999.9s(數顯可預置) |
持燃時間 | 1s~999.9s(數顯不可預置) |
重復施燃次數 | 1~9999次(數顯可預置) |
試驗區容積 | 0.1m 3背景黑色 |
氣源 | 窗體頂端 ⑴本生燈采用甲烷(有條件的情況下建議用純度³98%的甲烷氣體); ⑵預混合型燃燒器采用丙烷(有條件的情況下建議用純度³98%的丙烷氣體); ⑶空氣可采用0.1Mpa的壓縮空氣。 |